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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已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填报并通过市局审核

日期:2022-10-09

9月22日,城口县完成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填报并通过了市局审核,目前已上报生态环境部,等待国家审核验收。

我县于2016年正式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不断变化,我县相应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并于今年4月印发了《重庆市城口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同时印发了《城口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城口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文件。根据2021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修订版)相关要求,经自查,涉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方面35项建设指标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做好国家资料审核反馈工作。积极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的沟通联系,时刻关注生态环境部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的反馈意见,及时补充相关佐证资料。做好国家实地核查现场准备工作。积极营造全县浓厚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氛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点现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亮点的现场准备工作。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涉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整改工作,尽量打好提前量,确保国家实地核查时能全面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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