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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23


城口县水利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复函

城水利函〔2023〕91号

孙才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关停县内小水电站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做如下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水生态、水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1座小水电站,均处于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功能区(原实验区),位于原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功能区(原核心区或缓冲区)的德安、木魁河、金竹园、朝阳二级和树油溪电站已于2022年底按照政策要求限期退出整改,目前已覆土复绿。对于当前全县71座小水电站只涉及整改,且均按照要求于2022年底完成了整改工作。

一是政策执行方面,据《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能源局 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21397号)要求,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必须列为关停退出类,我县经过清理 分类,仅德安、木魁河、金竹园、朝阳二级和树油溪电站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已于2022年底按照政策要求限期退出整改,目前已覆土复绿。二是经济发展方面,我县小水电站开发始于上世纪60年代,发展至今提供了财政税收,增加了就业岗位,稳定了地区供电,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三是生态环境方面,一度时期市场主体为了经济效益最大化,堵断河流拦坝筑渠开发小水电导致河水断流或河道出现减脱水段,给流域水生态造成破坏影响。我县小水电站多为装机小、规模不大,经过几十年的稳定运行已经与周边生态环境基本融为一体、趋于平衡,再加上近几年从上至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各小水电站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增设水电站生态基流泄放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和计量监测设施,足额泄放生态基流已然成为了小水电全体业主的一种自觉习惯。就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小水电仍是发电的生力军,其绿色、低碳也符合节能减排要求。同时水利局作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与司法、检察机关等建立工作机制,将不足额泄放或不按要求泄放生态水行为纳入重点执法对象,开展公益诉讼,视违法情节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依规处罚。四是资金筹措方面,我县共有71座电站,若全面关停,在上级无专项资金配备情况下,县级财政需自筹资金数亿元,在我县目前“三保”运行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无疑是压力山大,同时若全面关停县内小水电站还会面临财税缩减,就业岗位明显减少,甚至会造成集访、越访、进京上访情况发生。五是监管审批方面,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今后我局将不再新批准小水电开发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出现,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的原则做好现有小水电监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正在现有小水电站中开展安全达标评级和小水电绿色级改造,创建环境友好、经济合理、社会和谐、安全达标、管理规范,具有示范性小水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能源。

一步我局将巩固用好在线监测设施设备,督促小水电业主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确保河道不发生断流,保障河道生命健康。

此复函已经冯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卡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童 超

联系电话:023-59222592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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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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