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94U/2025-00040
- [ 发文字号 ] 城普法办〔2025〕8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司法局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成文日期 ] 2025-12-02
-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组织2025年度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
- 日期: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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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渝普法办〔2025〕13号)要求,县普法办拟组织2025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考试形式
方式一:关注“云考星”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页面底端“区县入口”,选择“城口县”按提示登录后开始网考。
方式二:登录“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https://ks.cqsdx.cn/exam/chengkou),选择“我是考生”,按提示登录后开始网考。
三、考试时间
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6日。
四、合格分数
网络考试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五、考试系统管理
请各单位的考试系统管理员及时在“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的“网考管理”中对参加网考的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删除调出、辞退、退休人员信息,增加调入人员信息,对职务、职级有变化的进行修改。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情况纳入普法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指派本单位管理员加入普法工作群,县普法办将在群内发布考试、旁听庭审相关工作信息。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工作管理员有变动的,请及时登录“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单位账户,完善管理员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同时请加入普法工作群,县普法办将在群内发布考试、旁听庭审相关工作信息。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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