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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94U/2025-00040
  • [ 发文字号 ] 城普法办〔2025〕8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司法局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成文日期 ] 2025-12-02
  •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组织2025年度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

  • 日期: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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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渝普法办〔202513号)要求县普法办拟组织2025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考试形式

方式一:关注“云考星”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页面底“区县入口”,选择“城口县”按提示登录后开始网考。

方式二:登录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https://ks.cqsdx.cn/exam/chengkou),选择“我是考生”,按提示登录后开始网考。

三、考试时间

202512220251216日。

四、合格分数

网络考试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五、考试系统管理

请各单位的考试系统管理员及时“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的“网考管理”中对参加网考的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删除调出、辞退、退休人员信息,增加调入人员信息,对职务、职级变化的进行修改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情况纳入普法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指派本单位管理员加入普法工作群,县普法办将在群内发布考试、旁听庭审相关工作信息。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工作管理员有变动的,请及时登录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单位账户完善管理员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同时请加入普法工作群普法办将在群内发布考试、旁听庭审相关工作信息。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1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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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新版)内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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