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394U/2023-00032 | [ 发文字号 ] | 城普法办〔2023〕1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9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4 |
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 城口县司法局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城口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
城口县司法局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城口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普法办〔2023〕14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各人民团体,部分企业: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上下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制定了《2023年城口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县普法办印刷了部分宣传资料,有需要的部门、单位可到北大街行政综合楼司法局803办公室领取。
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县普法办。
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
城 口 县 司 法 局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城口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在全县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
- 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行政复议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等与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5. 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以来全面依法治县取得的显著成效。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五)—12月7日(周四)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全县“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按照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模式分层推进,力争宪法宣传活动做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确保宣传周活动有声势、有亮点,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响应和显著效果。
1.12月4日上午(暂定),在步行街艾来克超市门口开展部门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宪法宣传、未成年人普法、依法解纷、全民反诈、家庭教育、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司法鉴定、反邪教、创文守信等主题展台。
2. 各乡镇(街道)从乡镇(街道)、村(社区)两个层级分别开展主场活动:一是在乡镇(街道)开展一次宪法主题的“法治赶场”活动;二是在村(社区)开展一次“宪法进村(社区)”活动。
(二)开展系列社会宣传活动
1. 开展“宪法就在身边”主题宣传展播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展播2023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片,通过电视台、网络新媒体平台,全县各级各部门LED屏以及全县广场、公园、商圈、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LED屏滚动播出。在全县交通枢纽、主要路口、商业街区、城市景观、建筑工地等区域,以及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做好宪法宣传公益海报、横幅、标语的投放张贴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住建委、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委主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协办)
2. 开展“全民学宪法”主题宪法知识答题推广活动。组织全县干部群众通过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参加全国宪法知识竞答活动。(县普法办主办)
3. 开展“‘宪’在进行时”主题学法打卡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公园、法治街区、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等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因地制宜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邀请群众实地参观学法打卡。(县司法局、县普法办主办,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协办)
4. 开展“宪法伴我行”主题公益普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县城车站投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每天滚动播出宪法内容。利用环城公交、出租车流动开展宪法宣传,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交通局主办)
5. 开展“巴山明白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将今年12月确定为宪法主题宣讲志愿服务月,组织“巴山明白人”法律志愿服务队,深入村(社区)开展“讲法律”志愿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阵地,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集中宣传;组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通过上门入户、院坝会、茶话会等形式,利用街头巷尾、家长里短的群众身边事开展微普法。(县司法局、县普法办主办,各乡镇街道协办)
6. 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城口”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出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书法、美术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文艺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司法局主办)
(三)开展主题日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全县重点活动安排,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宣传活动,推进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宪法七进”活动。
六、宣传报道
请县融媒体中心协调电视台、新闻网、公众号等平台适时转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刊播宪法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并利用关联公共媒体资源广泛开展宪法公益宣传,刊登全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共同承担宪法学习宣传的责任,形成宪法学习宣传大格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各级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精准普法专项行动,行政复议法、司法鉴定条例宣传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