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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94U/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城普法办〔2022〕1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部分企业:

按照《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在基层推广,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宣讲。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落实一季度一次群众学法活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要结合“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活动安排,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普法计划,通过开展村(居)民大会、院坝会、茶话会、入户宣讲、微宣讲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注重以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发生在群众身边事来教育引导群众用法学法,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参与基层普法活动。

二是提高公共场所法治文化可见率。加强法治文化产品投放,有条件的单位要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挂图或播放视频。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在商圈、车站、重点楼宇、标志性建筑、广场公园、建筑工地和交通干道醒目位置等区域悬挂大型海报或横幅标语,营造“抬头见法、处处有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实现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全覆盖。推进“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年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幅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横幅标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或其它法律知识的专栏内容,充分运用LED显示屏、楼宇电梯屏、“村村通”广播、法律图书角、法治长廊等各类媒介展示播放法治文化产品,让普法宣传充分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通过
普法工作群(
QQ334046786)自行下载法治文化产品,并于202251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至县普法办邮箱 2502133591@qq.com。县普法办将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中共城口县委宣传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4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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