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市监函〔2025〕49 号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复函
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市监函〔2025〕49号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复函
熊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外卖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对我县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结合职能我局进一步推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户依法经营,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对您提出的问题,目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督促网络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美团、饿了么2家网络平台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平台切实履行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审查上线餐饮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禁止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商户入驻平台,同时不定期开展自查和对入网餐饮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核实证照信息和经营地址,严禁出现“幽灵店”(即按地址找不到店家)、“套证店”。
(二)推动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将全县餐饮外卖食品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通过“重点巡查”“专项检查”“你我同查”等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风险,提高外卖餐饮食品安全水平。联合外卖平台持续推进入网餐饮经营单位入驻“重庆市阳光食品”APP,通过APP落实“晨检”“定期自查”“原材料管理”“风险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目前网络餐饮经营单位入驻率已达到96.7%,最终目标是入驻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
(三)宣教结合,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每年定期组织美团、饿了么以及两家平台的入网经营者参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培训会,要求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严格履行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控制和环境卫生清洁,购买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外卖餐用具等,以保证外卖食品安全。本着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促进网络餐饮平台和餐饮经营者不断提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外卖配送人员存在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文明现象,属于交通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我局将建议网络平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巡查检查,不断改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环境。严格执行网络餐饮商户的市场准入门槛和标准,继续加强网络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户的监督管理,督促双方各自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双方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查处,严肃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三)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宣传,探索与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社会共治。一是持续强化对网络订餐平台及经营单位的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积极探索网络餐饮服务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服务推广“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实现入网餐饮单位和第三方平台视频化监管,引导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公开食品加工过程,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在此,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局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便于我们更好地推进工作。
此复函已经李飞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卡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
联 系 人:高鹏
联系电话:023-59225963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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