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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512729W/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城口市监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城口市监发〔20231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为掌握全县食品安全状况,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任务安排

(一)抽检任务

本次监督抽检任务共计14批次,具体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批次量等要求见附件1

(二)抽检对象

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水产品市场、餐饮店为重点区域进行抽检。

(三)数据报送

各所于2023113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任务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机构名称: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报送分类:抽检检测(省级转移),2023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请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做好抽检系统管理,准备好抽样文书和抽检工具。

(二)请食品科、餐饮科负责做好抽样和核查处置具体业务指导。

(三)请各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抽检细则规范抽样,确保抽样过程合法合规,抽样数据准确无误。

附件:1.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

      2. 抽样须知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


食品大类

食品细类

检验项目

抽样数量

葛城所

复兴所

庙坝所

修齐所

高观所

巴山所

坪坝所

蓼子所

鸡鸣所

合计

酒类

白酒

甜蜜素、甲醇

不少于2L,不少于4瓶

1

1

1




1



4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

酸价、过氧化值

不少于2kg,不少于2袋(不拆分)

1

1


1




1


4

速冻食品

速冻米面生制品(元宵、饺子等)

铅、糖精钠

不少于kg,不少于4袋

1




1




1

3

饮料

蛋白饮料

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

不少于1L,不少于4瓶

1

1




1




3

抽样合计

4

3

1

1

1

1

1

1

1

14


附件2

抽样须知

1. 新版抽检系统网址:https://spaqjg.e-cqs.cn

省抽监督抽检任务抽样单编号规则:

葛城所SBJ2350022965141xxxx

复兴所SBJ2350022965142xxxx

坪坝所SBJ2350022965143xxxx

修齐所SBJ2350022965144xxxx

庙坝所SBJ2350022965145xxxx

巴山所SBJ2350022965146xxxx

高观所SBJ2350022965147xxxx

蓼子所SBJ2350022965148xxxx

鸡鸣所SBJ2350022965149xxxx

2. 2023年总局食品抽检细则未发布,SBJ省抽监督抽检备注栏要写明具体检验项目,切记不能写成“按2022年细则检验”。

3. 在抽取预包装食品和非定量包装食品时,包装标示内容必须全部照相且上传系统。

4. 现场照片由原来的48张,调整为410张,需上传样品购置费照片(发票、收据、费用告知书,以上三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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