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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512729W/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城口市监发〔2022〕5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城口市监发〔20225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2022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工作部署

春季是传染病易发、高发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大,各科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精神,按照《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渝食药安办〔2020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食药安办〔20204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渝市监发2021〕14号)要求,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安全底线,将各项工作要求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明确工作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监督,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食品安全与疫情常态化防控日常管理;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城肺炎组疫发〔202136号)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健康、原料采购、进货验收、保管贮存、加工制作、分餐售卖、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督促学校严格对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渝市监发2021〕14号)内容和县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责任既要结合本校实际也要符合工作要求,其中校长、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内容不得低于文件要求,其余岗位责任必须覆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同时,要督促学校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内容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二)严格把关原材料采购。一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要求,对从不同渠道采购的食品(含原料,下同)进行索证索票,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其中猪肉还要重点查看非洲猪瘟检疫证明、大米还要重点查看重金属检测报告等。督促学校使用“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原材料管理功能,建立进货电子台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相关原始票证应该归纳、整理成册,留存备查。二是坚决禁止采购、使用高风险食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要求,学校禁止采购过期食品、变质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亚硝酸盐、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三是加大检测力度。对学校采购的大宗食品,各监管所要将其纳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对学校食品供货商实行全覆盖监督抽检;对学校日常采购的零散食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监督抽检和快检力争做到全覆盖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快检室或购买快检设备加强对采购食品的检测把关。对校园周边的餐饮经营单位也要加大监督抽检和快检力度,坚决防止“两超一非”现象出现。

(三)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在专项检查中要督促所有学校,按照《关于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督促学校“明厨亮灶建设提档升级,要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功能持续在线,各监管所在监督检查时,要重点督促学校食堂,使用“重庆市阳光食品”APP中的每日晨检、自检自查、原材料管理、培训考核、风险隐患管理等功能,重点检查各类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通过APP上传整改情况,做到闭环管理,积极推进学校通过“重庆阳光餐饮”APP向家委会公开厨房食品加工过程和相关信息,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力度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要加强沟通协作、明确工作要求、确定检查重点,积极联合县教委、县公安局校保大队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细落地落实。

一是开展联合培训。餐饮科和县教委联合组织一次覆盖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重点强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并在培训中指导学校使用“重庆市阳光食品”APP信息平台。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要以学校食堂、学校校门外沿线200米范围内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学校食材定点采购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结合近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野生鱼类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校园周边开展排查,特别是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和投诉举报涉及较多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要针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复查,确保风险隐患已经排除。餐饮科要牵头对向学校供给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的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各科所要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及时互通信息,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重大隐患问题科所联动研判并及时通报县教委,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科所要视情形单独或会同县教委相关科室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并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做好行刑衔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做好工作统筹。将专项检查与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各监管所要在228日前完成辖区所有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注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共享,并在328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的电子版上报县局餐饮科高鹏(内网邮箱),填报统计表请使用电子表格格式并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


附件: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2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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