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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介绍补贴的情况说明

日期:2021-12-09

关于职业介绍补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125文件要求,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的对象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申报条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向我市城乡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补贴对向我市脱贫人口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实现全日制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给予补贴。20211-6月暂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补贴。

特此说明。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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