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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68870548A/2021-00033 [ 发文字号 ]城人社发〔2021〕57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成文日期 ]2021-02-04 [ 发布日期 ]2021-02-04 [ 体裁分类 ]其他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关政策经办流程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关政策经办

流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部门,县内各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支持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等政策经办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留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留岗红包的本县各类企业。外地员工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1126起至228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未离开城口;

2.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单独工商登记、有独立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外地员工在城口县缴纳20211月、2月的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企业已向留城的外地员工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在渝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附件2)。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31430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补贴,逾期不再受理。属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会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申请(任何一方发放都可申请),相关申请材料由双方共同盖章确认;

2.审核。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涉及员工的参保信息、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企业、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报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县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

二、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留岗红包的县内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外地见习人员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见习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

(三)申请条件

12021126起至228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未离开城口;

2.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需于2021126前已在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完成就业见习协议书签订,见习期应包含2021126228,且此期间未终止见习;

3.见习基地通过见习专户已向留城的外地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不得与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合并发放。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附件3);

2.《在渝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附件4);

3.见习基地发放留岗红包的银行凭证。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于202131430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涉及见习人员的见习状态、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见习基地、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报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县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

三、临时公益性岗位

(一)科学合理开发

支持社区(村)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充实一线防疫力量。按就业补贴资金存量测算,原则上各乡镇(街道)每2个社区(村)可以开发1个岗位,由乡镇(街道)统筹使用,合同或协议由乡镇(街道)自行签订。若乡镇(街道)现有力量已满足消杀防疫、社区服务需求的不开发。

(二)明确岗位性质

乡镇(街道)、社区(村)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岗位。

(三)安置人员范围

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登记失业城乡劳动者(当前在岗、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人员、本次疫情防控已经享受政府补助及其它财政补助的不纳入)。

(四)人员资金保障

20212月起,按每月最低工资1700元标准给予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在岗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各乡镇(街道)视疫情情况可提前解除协议或合同,相关工作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注意事项

各乡镇(街道)对临时公益性岗位按照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的原则进行开发和管理。要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社区(村)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好健康检测和医疗保障工作,督促岗位人员上岗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风险预防,有关管理要求和补贴经办流程参照现行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加强人员监管,确保人员履职到位。县人力社保部门将不定期进行实地督查,查看台账、出勤等档案资料是否完善,人员是否履职到位,对存在脱岗顶岗代岗等问题的乡镇(街道),不予拨付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处理。有意愿开发的乡镇(街道)将本乡镇(街道)拟开发情况表(附件5)于27日前以excel的统一格式传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联系人:廖代琼,联系电话:023-59222635,邮箱:2531318979@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加强统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鼓励外地员工留县过年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全力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县内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鼓励外地员工留县过年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着力营造良好氛围,让留县外地员工感受到城口的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加强沟通协调。县人力社保部门将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要加强与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表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资金保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报告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要加强检查监管,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及时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一次性留工补贴咨询:联系人:谢冬梅,联系电话:59227750

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咨询:联系人:程凤,联系电话:59222635

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开发咨询:联系人:詹同敏,联系电话:59222635

附件1.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

2.在渝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3.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

4.在渝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5.城口县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表。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24



附件下载: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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