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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70548A/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05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隶属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职责是: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4.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5.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工作;

6.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外出务工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7.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8.结合工作需要承担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职责;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培训科、人力资源服务科、城乡就业统筹和创业指导科、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和人才服务科、失业保险科、劳务经济发展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249.2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75.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5.01万元,农林水支出38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1.2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249.26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5.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76万元,比2024年减少24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5万元,比2024年增加2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运转补助收入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1.26万元,比2024年减少275.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项目减少。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收入在县人力社保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4年增加2.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在县人力社保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0.99万元,比上年增加40.9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运转经费预算在县人社局本级和本年度新增运转补助收入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1.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倩联系方式:023-5926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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