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70548A/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5 |
城口县劳动人事仲裁院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劳动人事仲裁院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劳动人事仲裁院主要职责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承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为指导全县劳动用工监管经办业务提供支撑服务;负责处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提供支撑服务;承担统筹协调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承担全县劳动用工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县本级仲裁员、监察员、调解员日常管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劳动人事仲裁院是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
1.投诉接待科。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接待大厅和法律援助站管理;负责政策咨询、来件接件、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业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立案调处科。负责调解仲裁立案和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案前调解等多元化解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负责文书校对、印发、卷宗档案装订归档、阅卷复制和印鉴保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察事务科。承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指导相关工作;负责根治欠薪的业务指导和具体事务;牵头全县根治欠薪考核工作;牵头处置根治欠薪领域突发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涉及农民工维权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矛盾纠纷事项排查及回复;负责县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运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仲裁事务科。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依法组织仲裁庭,承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负责本县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仲裁对接、裁审衔接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3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15.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15.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31.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15.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5.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77万元,比2024年增加11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7万元,比2024年增加115.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口县人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撤销,人员整建制转入城口县劳动人事仲裁院,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年初预算项目。
城口县劳动人事仲裁院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在县人社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劳动人事仲裁院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1.8万元,比上年增加3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运行经费预算收入在县人力社保局本级。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倩 联系方式:023-5926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