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5-00023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投资〔2025〕215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6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2025年暑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明通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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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6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2025年暑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明通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投资〔2025〕215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2025年暑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明通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口县明通镇中心小学:
你校送来《关于城口县2025年暑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明通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立项及概算审查的请示》(城通小文〔2025〕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巴山学校等21所学校基建及采购项目的通知》(城教建〔2025〕8号),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设计图、概算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城口县2025年暑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明通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立项及投资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2025年暑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明通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
二、项目代码:2506-500229-04-01-721437。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唐真兴。
四、项目业主:城口县明通镇中心小学。
五、建设地点:城口县明通镇。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学生食堂面积1054.58平方米,改造内容含原隔墙拆除及清砌,天棚、地面、墙面、厨房、卫生间、电气改造等。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为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万元,基本预备费4万元。资金来源为:学前教育奖补资金。
九、建设工期:2个月。
十、项目招投标事宜: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规定,完善项目其他审批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严格按照概算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170号),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要求。
(五)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 ||||||
工程项目名称 |
城口县2025年暑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明通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改造) | |||||
评 审 时 间 |
2025年6月13日 | |||||
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 | ||||||
2025年6月13日,县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概算投资评审,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由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并编制概算,送审总投资为124.6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1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9万元,基本预备费3.63万元),项目位于城口县明通镇,主要内容为:吊一层局部区域共1054.58平方米,天、地、墙的拆除、装修及普通水电、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工程。 二、该项目概算采用2021年重庆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重庆市相关工程计价定额计价,人工费及材料价格计价较合理。 三、专家组经过仔细评审向业主提出如下意见:1.信息价按送审期调整,主材信息价偏高;2.门窗工程补充完善项目特征,木质门套综合单价偏低;3.零星混凝土、配电箱、照明灯具综合单价偏高;4.镀锌栏杆90.4元/m,烟道20元/m,单价偏低;5.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用计取严重偏高,满堂脚手架计取不合理,取消;6.概算书补齐人员签章;7.完善拆除工程图纸、明确拆除墙体,并在设计说明中详细说明拆除部分与原结构的关系及影响;8.未进行工程量核算,结算以据实计量为准。 四、编制单位修改后经专家组调整后本项目建设投资如下: | ||||||
序号 |
费用组成 |
金额(万元) |
费率(%) |
计费依据 |
费用使用范围及说明 | |
一 |
建安直接费用 |
109.26 |
|
详见预算书 |
|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09.26 |
|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1 |
|
|
| |
1 |
工程设计费 |
4.37 |
3.5 |
计价格〔2002〕10号 |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73 |
2.5 |
渝监协〔2015〕44号 |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3.49 |
3 |
|
| |
四 |
总投资 |
119.86 |
|
|
(一+二+三) | |
专家组经认真评审: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19.86万元为宜(其中建安费109.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0万元,预备费3.49万元)。建议:1.建设单位严格施工合同管理,有效加强施工质量监管;2.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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