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5-00020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投资〔2025〕188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6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修齐中心卫生院等级创建旧楼及香坪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投资〔2025〕188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修齐中心卫生院等级创建旧楼及香坪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口县修齐中心卫生院:
你院送来《关于等级创建旧楼及香坪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修卫生文〔2025〕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改善办医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创建甲级乡镇卫生院,根据《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修齐中心卫生院等级创建旧楼及香坪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的批复》(城卫发〔2025〕40号),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设计图、概算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城口县修齐中心卫生院等级创建旧楼及香坪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修齐中心卫生院等级创建旧楼及香坪院区病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5-500229-04-01-977450。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王国亮。
四、项目业主:城口县修齐中心卫生院。
五、建设地点:城口县修齐镇。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中心院区改造中医康复区、公共卫生间、屋顶渗漏维护改造等建筑面积1635平方米,香坪院区改造病房、医疗废物废水处置间、公共卫生间、屋顶渗漏维护改造等建筑面积262平方米,以及两院区室外附属设施改造。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41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为2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万元,基本预备费11万元。资金来源为:九龙坡对口协同及东西协作结余资金。
九、建设工期:4个月。
十、项目招投标事宜: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规定,完善项目其他审批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严格按照概算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170号),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要求。
(五)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 ||||||
工程项目名称 |
城口县修齐中心卫生院等级创建旧楼及香坪院区病房改造项目 | |||||
评 审 时 间 |
2025年5月21日 | |||||
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 | ||||||
2025年5月21日,县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概算投资评审,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由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并编制概算,送审总投资为249.88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2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5万元,基本预备费7.28万元),项目位于城口县修齐镇,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原破损旧地面、外立面、室内设施)、电气工程(室内外配电设施改造)、给排水工程(室内外给排水改造)、弱电工程(室内外监控摄像头及网络线路改造)、部分室内家具更新等。 二、该项目概算编制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CQJJGZ-2013)等规定执行,计价定额按《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FW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编制。 三、专家组经过仔细评审向业主提出如下意见:1.该工程概算编制中,工程费用综合单价部分偏高、工程量需进一步核实、暂列金额过大、二类费用没按规定计取;2.建设项目内容、特征描述不全、建议返回编制单位重新调整并组价。 四、编制单位修改后经专家组调整后本项目建设投资如下: | ||||||
序号 |
费用组成 |
金额(万元) |
费率(%) |
计费依据 |
费用使用范围及说明 | |
一 |
建安直接费用 |
217 |
|
详见预算书 |
| |
1 |
装饰工程 |
89 |
|
|
| |
2 |
室外改造工程 |
68 |
|
|
| |
3 |
安装工程 |
60 |
|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 |
|
|
| |
1 |
工程设计费 |
7.9 |
3.6 |
计价格〔200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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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结算审核费 |
0.76 |
|
渝价〔2013〕428号 |
| |
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4.34 |
2 |
渝监协〔2015〕44号 |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1.48 |
5 |
|
| |
四 |
总投资 |
24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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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 |
专家组经认真评审: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41.48万元为宜(其中建安费2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万元,基本预备费11.48万元)。建议:1.建设单位严格施工合同管理,有效加强施工质量监管;2.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