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3-00038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发〔2023〕738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8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综合楼改建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发〔2023〕738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综合楼改建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
你院送来《关于综合楼维修改造的请示》(龙医文〔2023〕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改善办医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九龙坡对口协同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3〕376号)、《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龙田乡卫生院综合楼维修改造的批复》(城卫发〔2023〕154号),中贝天丰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设计图、概算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综合楼改建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综合楼改建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2-500229-04-01-244482。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王国亮。
四、项目业主: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
五、建设地点:城口县葛城街道城岚路92号。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建综合楼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建筑面积556平方米,改建中医馆建筑面积167平方米,以及防水、水电等附属设施改造。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1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1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万元,预备费1万元。资金来源为:九龙坡对口协同资金及自筹资金。
九、建设工期:4个月。
十、项目招投标事宜: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规定,完善项目其他审批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严格按照概算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 ||||||
工程项目名称 |
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综合楼改建项目 | |||||
评 审 时 间 |
2023年12月7日 | |||||
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 | ||||||
2023年12月7日,县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投资概算评审,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城口县龙田乡卫生院综合楼改建项目由中贝天丰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设计图、概算书,送审总投资为114.85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06.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0万元,预备费1.14万元)。项目位于城口县龙田乡,主要包括项目内容:一楼、二楼、三楼、公共卫生科室内装修;新建四楼120㎡;室外墙面装修708.96㎡;室外窗户更换136.08㎡等建设内容。 二、概算编制文件依据:1.工程计价和取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2.《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参照渝建发〔2014〕25号文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渝建发〔2016〕35号文。 三、专家组经过仔细评审向业主提出如下意见:1.同一工料机存在多个单价;2.部分主材信息价按2021年、2020年信息价调整,未按照送期编制;3.拆除工程中以在分部分项中计算拆除费用,暂列2万元零星拆除,暂列费用偏高;4.室内装饰工程中文化建设及设备购置费暂估价14.185万元,此费用以实际产生费用,据实核算;5.编制说明中编写的文件规范标准已过期,需进行修整。5.未进行工程量核算,结算以据实计量为准。 四、编制单位修改后经专家组调整后本项目建设投资如下: | ||||||
序号 |
费用组成 |
金额(万元) |
费率(%) |
计费依据 |
费用使用范围及说明 | |
一 |
建安直接费用 |
103.56 |
|
详见预算书 |
|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03.56 |
|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79 |
|
|
| |
1 |
工程设计费 |
3.62 |
3.5 |
计价格〔2002〕10号 |
| |
2 |
工程咨询费(结算审核费) |
0.58 |
0.56 |
渝价〔2013〕428号 |
| |
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59 |
2.5 |
发改价〔2007〕670号 |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1 |
1 |
|
| |
四 |
总投资 |
111.45 |
|
|
(一+二+三) | |
专家组经认真评审,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11.45万元为宜(其中建安费103.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9万元,基本预备费1.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