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3-00035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发〔2023〕714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5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5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环境整治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发〔2023〕714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环境整治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你委送来《关于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环境整治工程立项及概算审查的函》(城文旅函〔2023〕18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军精神,根据《城口县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纪要》(城规议〔2023〕6号),重庆泛奥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设计图、概算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环境整治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2310-500229-04-01-348700。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肖体勇。
四、项目业主: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五、建设地点: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由新建配套用房及雕塑工程、铺装及园林改造工程两个子项组成,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面积3670平方米,新建配套用房312平方米,新建入口景石1座、雕塑2座,铺装及园林绿化,以及电气、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万元,预备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旅投公司出资。
九、建设工期:3个月。
十、项目招投标事宜: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规定,完善项目其他审批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严格按照概算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 ||||||
工程项目名称 |
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环境整治工程 | |||||
评 审 时 间 |
2023年11月23日 | |||||
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 | ||||||
2023年11月23日、28日,县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子项“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新建配套用房及雕塑工程”进行概算投资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县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全面评审,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城口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环境整治工程,由重庆泛奥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设计图、概算书。送审概算总投资为650.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41.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09万元,基本预备费30.96万元)。项目位于城口县土城路,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新建配套用房312平方米、新建雕塑及园林绿化、铺装等。 二、该概算采用2018年重庆市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和2013清单计价规范计价,人工费及材料价格计价较合理。 三、专家组经过仔细评审向业主提出如下意见:1.新建配套用房及雕塑工程按2023年11月28日评审结论处理;2.排水沟、毛石混凝土挡墙综合单价太高,需调整;3.文化花池、斜坡绿化花池应按工程内容分别组价,不要合并计算综合单价;4.芝麻白C20混凝土造型入口花台应按平面、立面分别组价,其综合单价太高,需调整;5.新建钢筋混凝土楼梯实际为室外台阶,应按不同内容分别组价;6.新建非架空区域铺装基层应按不同材质分别组价;7.铺装部分综合单价均太高,应调整材料价格降低综合单价;8.汉白玉石材栏杆综合单价偏高,建议调整为1250元/M左右为宜;9.室外台阶铺装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能按踏面、踢面分开计算;10.占道施工配合费5万元取消;11.材料价格应按目前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城口价进行计算;12.编制说明五中其他说明(3)不合理,应删除;13.取消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工程勘察成果审查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按4.0%计取、工程监理费按2.5%计取、工程量清单结算编制与审核费按规定进行计取、基本预备费按3.0%计取整。 四、编制单位再次修改后经专家组调整后本项目建设投资如下: | ||||||
序号 |
费用组成 |
金额(万元) |
费率(%) |
计费依据 |
费用使用范围及说明 | |
一 |
建安直接费用 |
492.36 |
|
详见预算书 |
| |
1 |
新建配套用房及雕塑 |
2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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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铺装及园林改造 |
256.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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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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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19.69 |
4 |
计价格〔2002〕10号 |
| |
2 |
施工图审查费 |
0.94 |
|
渝价〔2013〕423号 |
| |
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2.31 |
2.5 |
发改价〔2007〕670号 |
| |
4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2.95 |
|
渝价〔2013〕428号 |
| |
5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9.85 |
2 |
财农〔2019〕46号 |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6.1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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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总投资 |
55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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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 |
专家组经认真评审: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54.24万元为宜(其中建安费492.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74万元,基本预备费16.1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