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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93419E/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城发改委发〔2023〕623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复兴街道柿坪村五组季龙溪桥至庄子沟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发〔2023623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复兴街道柿坪村五组季龙溪桥

至庄子沟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

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复兴街道办事处:

送来《关于申请对城口县复兴街道柿坪村五组季龙溪桥至庄子沟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立项及概算审核的函》(复兴街办函〔2023141号)文件和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概算书等相关资料收悉。我委赓即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为有效改善你街道群众出行条件,根据《关于下达城口县2023年农村公路联网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城交通发〔2023117号)文件精神,结合专家组出具的投资概算审核意见,现就城口县复兴街道柿坪村五组季龙溪桥至庄子沟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复兴街道柿坪村五组季龙溪桥至庄子沟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2311-500229-04-01-757107

三、项目业主: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城口县交通局,江奉武。

五、建设地点:复兴街道柿坪村五组。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按四好农村通组公路标准,窄路面拓宽,复兴街道柿坪村五组起于季龙溪桥(K0+000),止于庄子沟(K2+400),产业路2.4km,路基宽度为4.5米(局部受限路段3.5m)。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原则同意专家组概算审查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34.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在31.84万元以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控制在2.07万元以内,基本预备费控制在0.59万元以内。

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统筹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安排,详见《城口县交通局关于下达城口县2023年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城交通发〔2023117号),项目资金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政府隐性债务。

八、建设性质:新建。

九、建设期限:6个月。

十、项目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接文后,请项目业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等,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施工。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实施建设,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请项目业主商请县财政局、县交通局、落实资金保障,在无明确资金来源或资金保障不足的情况下,本项目严禁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控资金支出,如超出我委下达的概算定额,立即停工并报相关部门重新审批。项目资金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政府隐性债务。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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