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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93419E/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城发改委发〔2022〕3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安镇村级公路水毁抢险救灾项目立项的批复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东安镇村级公路水毁抢险救灾项目

立项的批复


东安镇人民政府:

送来《关于申请对东安镇村级公路水毁抢险救灾项目立项的函》(东安府函〔2021145号)等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东安镇工作交办任务清单>》(〔2021-196)要求,原则同意东安镇村级公路水毁抢险救灾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安镇村级公路水毁抢险救灾项目立项。

二、项目码:2112-500229-04-01-971766

三、项目业主东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东安镇密水村、鲜花村、新建村、朝阳村、德安村、兴隆村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东安镇6水毁村级公路进行抢险修复,对垮塌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临时防护恢复公路挡墙、路基、路面、护栏和边沟等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89.4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统筹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建设性质修复重建

建设期限3个月(20221-20223月)

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十条之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选择县内一般纳税人企业作为施工方,应要求施工方按一般计税方式缴税。

接文后,请项目业主尽快完善项目相关手续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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