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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93419E/2021-00067 [ 发文字号 ] 城发改委发〔2021〕389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复兴街道新城壹号(赵家沟)道路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复兴街道新城壹号(赵家沟)道路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住房城乡建委

报来《关于城口县复兴街道新城壹号(赵家沟)道路建设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城住建函〔2021249号)收悉。为完善复兴街道新城壹号片区城市功能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会议精神及兴中副县长在《关于加快推进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资援建城口县复兴街道和平社区市政道路建设的函》(城水利函〔2021139号)上的批示意见,同意城口县复兴街道新城壹号(赵家沟)道路建设工程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城口县复兴街道新城壹号(赵家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代码为2111-500229-04-01-729541

二、建设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新城壹号(赵家沟)

三、项目业主: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建设内容:新建复兴街道新城壹号后侧赵家沟市政道路,点连接现有市政道路,终点连接赵家沟村道,道路总长度142.28米。新建8米宽车行道2米宽人行道,对现状排水沟进行加盖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2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捐

六、建设性质:建。

七、建设期限:3个月。

八、发包方式: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活动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157号)执行。选择县内红名单企业作为施工广方的,应督促施工方按一般计税方式缴税。

请你单位接文后,据此开展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尽快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请严格遵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严格控制投资。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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