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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93419E/2021-00066 [ 发文字号 ] 城发改委发〔2021〕376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部分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维修项目立项和概算的批复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部分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维修项目立项和概算的批复


住房城乡建委

报来城住建文〔202188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解决我县部分乡镇及县城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年久失修导致屋顶漏水、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同意本项目立项,为简化程序,就本项目投资概算一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城口县部分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维修项目,项目代码为2111-500229-04-05-922511

二、建设地址:城口县东安镇、河鱼乡、左岚乡、厚坪乡

三、项目业主: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城口县商业街、高坪坎,巴山镇、高楠镇、坪坝镇、高观镇、修齐镇、河鱼乡、双河乡、治平乡、岚天乡、北屏乡。

四、建设内容:增设搭建屋顶防漏雨棚8865平方米,楼顶铁门制作安装44道,污水管网维修、更换550米,疏通屋外排水沟120米,更换人饮入户水管295米及消除部分安全隐患。

五、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送审总投资397.78万元,审定总投资384.47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342.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46万元,基本预备费18.4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廉租住房预算资金和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期限:3个月。

八、发包方式: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活动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157号)执行选择县内红名单企业作为施工广方的,应督促施工方按一般计税方式缴税。

接文后,你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投资控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城口县部分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维修项目投资

概算审定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25
















附件


城口县部分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维修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序号

项目费用及名称

审定投资(万元)

备注

费 率

金 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342.5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46


1

设计费


11.81


2

监理费


6.85


3

建设单位管理费


3.43


4

结算费用


1.37


预备费


18.48

未经批准不得动用

项总投资


3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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