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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符合享受2020年2、3月天然气优惠政策)的用户名单公示

日期:2020-09-10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城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关(符合享受202023月天然气优惠政策)的用户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降低中小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符合享受202023月天然气优惠政策)的用户名单公示如下:

一、优惠政策

全县所有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23月份用气价格,按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的90%结算。

二、符合对象

经初步梳理统计,我县城区现有45家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支持条件(乡镇中小企业另行文公示),现将名单公示(附件),公示期为2020210日至2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县发展改革委或重庆城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县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59211353;重庆城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59222315。 对于公示期后未在名单内,又符合条件需要增补办理的请直接联系重庆城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理方式

1.办理时限:即日起至630日,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向县燃气公司申请办理降价优惠,办理时您需准备好自己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县燃气公司确认经营范围。20202月~3月结算前办理的客户,直接享受降价优惠后的气价结算;20203月结算前未办理的客户,您还可在630日前以同样的方式申请补办;若在2月已结算但在3月内要求办理2月降价优惠的客户,同样按补办方式操作。

2.补办形式:申请补办的客户,您可以选择“窗口柜台退费(现金)”或“转存预存账户”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享受同等额度的降价优惠。

3.网上办理:目前县燃气公司正在进行微信服务大厅网上办理系统的测试,即将于近期上线运行并同步公告具体办理操作方式。


城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符合享受202023月天然气优惠政策)的用户名单公示表.xls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城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0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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