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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城口县交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城口县交通局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我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力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现将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强化组织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主要负责人全面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严格按职责抓好落实,并定期在党委会上分析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等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制发《城口县交通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交通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城交通发〔2023108号),把法治工作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便。三是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5个方面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论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并通过采用举办、集中培训、自主学习、职工会议等形式,运用“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广泛学习。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原原本本学,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全县交通系统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执法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

(三)坚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通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干部人事、交通规划、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决策的民主性。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工作,对涉及民生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全面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要求报送备案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交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精简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从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将交通局窗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扎实推进愉快码APP应用,对依申请类办理事项进行电子证照关联,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覆盖率。对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中存在的兜底性条款进行全面清理,交通局窗口集咨询、受理、送达、签字、盖章等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共计受理办结依申请类事项277件(行政许可184件,其他事项93件),跨区县大件运输协审32件;共计发放电子证照231个(其中:从业人员资格证159个,道路运输证9个,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9个,道路运输证24个,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10个)。四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方式,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城口县交通局关于印发<城口县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城交通发〔2021175号),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1,确保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要交通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实施之前请法律专家把关,坚持施政纲领不与法律相抵触,不滥用职权,确保了法律顾问在县交通局依法行政中发挥实效。

(四)严格依法执法权责统一,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突破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以案促改”行动,全面摸排清理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问题短板和顽瘴痼疾,落实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和考试,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县交通局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全面落实《城口县交通局关于印发<城口县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城口县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城口县交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城交通发〔2021207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截止目前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35件,金额193.45元(其中非法营运案件43件,罚款21.9元;超限超载案件163件,罚款126.74元;非法改装案件24件,罚款12元;工程质监案件41件,罚款20元;货运客运案件10件,罚款1.26元;路产处罚案件12件,罚款3.85元;网约车案件19件,罚款2.78元;危化品案件7件,罚款4.6元;巡游出租汽车案件10件,罚款0.21元,其他处罚案件6件,罚款0.11元);路产赔补偿案件57件,赔补偿金额228元。

(五)扎实开展全民普法建设,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依托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五进”活动。重点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采用发放宣传单、法律手册方式,对国家安全、反恐怖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邀请融媒体中心对活动进行宣传。全县交通系统各单位,交通各企业采用LED显示屏、客运中心大屏幕滚动播放标语视频,粘贴宣传标语,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全县交通系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用“擦亮”执法服务窗口主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设立公示栏对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违法当事人等行政相对人发放便民服务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培13次,开展集中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0余幅,利用LED播放宣传标语30条。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能力、服务质量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律方面专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和落实缺乏创新和特色,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宣传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单一,不够创新,没有新举措、新亮点,宣传活动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支部“三会一课”和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学习重点内容,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推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扩面。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制定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提升市场环境。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持续开展局属单位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和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法新规颁布施行,开展交通领域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责任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不断改进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审核机制建设,实现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政策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管理,依法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经费保障。组织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公示信息化、过程记录智能化、法制审核专业化。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调整处罚裁量基准并对外公布,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监管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不断提升执法为民服务水平,创建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开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规定》,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法治理论考试等制度。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月”等集中普法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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