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33952463K/2025-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5 |
城口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供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服务。
1.承担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运营规范起草和监督实施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县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管理事务性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事务性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承担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保障事务性工作。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行业营运性客货运输车辆和船舶投放、调整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性工作。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维护综合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以及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数字交通建设,交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8.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含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及其他邮政公共服务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9.贯彻执行铁路民航建设和运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拟订全县地方铁路民航发展规划、政策保障措施和建设管理办法的事务性工作。
10.承担全县铁路民航建设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协调、衔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县内铁路民航建设地方协建资金的筹集、拨付及使用工作等事务性工作。
11.承担铁路、民航的前期、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开展站区功能完善、形象提升、日常秩序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参与铁路、民航行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战备工作。
12.承担路网的运行监测和联网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信息采集、监测、分析、维护和发布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行业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的具体工作。承担数字重庆建设工作。
13.完成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内设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运输科、安全督导科、驾培维修科、运行监测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10.7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0.7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710.7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10.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1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万元14.09,交通运输支出641.24。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710.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51.0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59.72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75万元,比2024年增加71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03万元,比2024年增加35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事业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9.72 万元,比2024年增加359.72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等,主要用于公交公益性补亏、农村客运补贴、公交IC卡补助、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等重点工作。
城口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重新分配公务接待费用指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0.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朱义 联系方式:5922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