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城委农办〔2023〕3号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驻县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长期培育和支持乡村特色产业,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导向,坚持久久为功,聚焦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和食用菌特色主导产业,聚力打造县域“两种两养”乡村特色产业园、“一乡一业”特色产业强镇强乡、“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持续用力、稳扎稳打,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立农为农,坚持政策稳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村域乡域县域、留给农民,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稳定增收。
二、聚焦重点工作,深化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
(一)坚持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围绕“一乡一业”发展思路,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城委农组〔2021〕3号文件)“乡镇街道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创建指导名录”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发力,不符合各乡镇街道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坚持促进产镇融合和产村一体差异化发展区域性产业。围绕“一村一品”发展思路,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聚焦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食用菌、中蜂、核桃、茶叶、笋竹、草食牲畜、冷水鱼和农文旅融合等,因地制宜选择1—2个区域性特色产业向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支持获得国家和市级“一村一品”的示范镇村实施“一村一品”示范村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区域性特色产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坚持地域特色鲜明和乡土气息浓厚发展庭院经济。细化落实《城口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城委农办〔2022〕60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要立足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结合建设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和到户产业扶持,突出本地特色,重点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和生产生活服务五个方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产业基础薄弱、联农带农不明显、增收效果差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坚持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大力培育产业化联合体。细化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通知》(城委农办〔2022〕16号)文件精神,支持实施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各乡镇街道结合建设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支持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按照“六个示范”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加工、收购及销售等;支持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庭院经济项目支持产业化联合体成员改善种养殖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都必须联农带农,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户产业带动联结必须全覆盖。无龙头企业带动和联农带农不明显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五)坚持推进“三变”改革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特色产业增效。贯彻落实《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实施方案》(城委办〔2018〕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把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各类集体资产和特色产业项目作为“三变”改革的重点,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建立完善产权制度体系,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特色产业增效。贯彻落实《城口县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城委改〔2021〕11号)文件精神,探索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贯彻落实《城口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15条措施(试行)》(城委改〔2020〕5号)文件精神,重点探索产业带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租赁经营、项目拉动等路子,带动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发展,确保脱贫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收益不低于5万元。
三、强化政策支撑,确保产业扶持政策稳定并加强
(一)加大到户产业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城口县2022年产业到户扶持办法》(城委农办〔2022〕29号)文件,养殖“城口山地鸡”起始补助量由50只调整为25只;乡村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和非农经济补助标准、分项限额分别提高20%;提高到户产业总限额,一般户不超过600元,脱贫户不超过1000元,监测户(未消除风险户)不超过1500元。各乡镇街道要重点扶持引导农户发展生猪和山地鸡,确保今年全县生猪、山地鸡出栏量分别增加5万头、50万只以上。
(二)持续开展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贯彻落实《城口县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城委改〔2020〕6号)文件,单个项目补助30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纳入改革,单个生猪养殖场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不符合各乡镇街道“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的不予支持。
(三)差异化扶持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重点支持符合“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和认定有产业化联合体的乡镇街道建设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适当提高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补助限额。
(四)强化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链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扶持政策》(城委农办〔2022〕22号)文件,加工类奖补比例由不超过50%调整为不超过30%;贷款贴息标准调整为“贴息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市级有其他政策文件规定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贷款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用作其他用途的不予贴息。
四、强化项目管理,健全产业项目实施工作机制
根据《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城口县“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指引》(城委农组〔2021〕3号)和《城口县“十四五”乡村振兴农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城农发〔2022〕30号)文件,持续规范产业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提高产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
(一)强化项目入库管理。各乡镇街道根据“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结合本地实际,谋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县农业农村委评审通过后,纳入对应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2023年新增项目根据成熟度在调整项目库时纳入,超时间节点未报送的视为无项目需求,原项目库未安排资金计划又确需实施的需重新申报,未纳入项目库的不予实施。
(二)规范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编制入库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实施主体、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方式、建设进度、联农带农及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除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事后补助方式外,产业项目要做到“见绩效目标、见市场主体、见联农带农、见技术服务、见政策落地”,涉及设施农业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要实施主体的产业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严格项目竞争立项。县农业农村委根据县级资金安排和项目轻重缓急,分批次下达项目计划,首批产业项目采取同类竞争立项方式,分类对纳入项目库的产业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按项目成熟度安排首批产业项目;首批产业项目实施情况较好的乡镇街道,优先安排后续批次或来年产业项目。
(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计划下达后,各乡镇街道按照文件要求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批,县农业农村委下达批复文件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4月底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要达到30%以上,6月底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要达到50%以上,7月中旬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要达到55%以上,9月底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要达到75%以上,10月中旬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要达到80%以上,年底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要力争实现100%,未达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安排项目。
(五)狠抓项目拉练评比。产业项目推进实行向社会公示公开承诺并实施拉练观摩与评比考核机制,在首批产业项目中择优遴选实施效果较好的开展拉练评比,年中主要评比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备案实际相符、实施程序合规、过程管理规范、项目推进有序、生产发展良好、联农带农紧密等,年末主要评比项目规模效益、联农带农收益、资金使用规范、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产业风险防范、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绩效突出、档案资料完善等。拉练评比结果与后续批次产业项目安排、特色产业发展年度考核和来年产业项目安排正相关。
(六)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后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据实验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整和变更。加强产业项目全过程监管,县农业农村委组建9支乡村特色产业提升指导组常态化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产业指导、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发现纠正项目实施过程的问题,同时组织三方机构对产业项目开展抽查审计和追踪问效,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产业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工作专班,常态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将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特色产业发展督导考核机制。
(二)加强产销对接。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经营主体参加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三)加强技术服务。积极对接各级特色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加快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加强脱贫户和小农户技术培训,提升各类主体特色产业发展能力和生产经营水平。
(四)加强联农带农。推广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8种利益联结方式,推广股份联合、订单联合和协议联合等生产经营联合模式,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对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情况动态监测,将政策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有效挂钩。
(五)加强风险防范。把特色产业发展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价格波动、产品滞销等出现产业发展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聚焦生产、经营、联农带农和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定期开展特色产业风险评估,从技术援助、市场服务、保险减损、金融风险化解、绿色发展等方面,完善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具体措施。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产业扶持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用好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扶持政策系列问答(第一至六辑)宣传手册,引导群众特别是有劳动能力和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产业发展能力。总结推广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持续开展产业发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