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委农办〔2022〕15号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驻县单位:
《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已经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城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建设,持续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加快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城口县“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关于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0%,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提高到98%;农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优化,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围绕“一心三轴三片”规划布局,力争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3个,每个示范片不少于20平方公里,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健全,农村居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分类实施
坚持示范带动与片区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统筹的方式,按三类标准分层分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乡镇(街道)原则上创建1个以上一类村(不含城镇社区),二类村水平以上创建数应不低于辖区行政村总数的50%,其余行政村按三类标准统筹推进。
一类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分类减量工作,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二类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厕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村:农村人居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有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提升,村容村貌有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坚持改厕与供水保障、污水治理同步。巩固拓展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要求,完善农村户厕的规划、设计、建设、粪污处理、维护管理工作。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一类村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到2025年,县域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人口密集、经济相对发达、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农村区域,强化纳管集中处理和监管;在人口相对分散、环境敏感、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区域,采取分散处理技术和模式,鼓励联村联户、村镇一体处理;在有使用粪肥需求的农村区域,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乡村延伸覆盖。力争在2025年前针对集中居住院落、易地搬迁安置点、大巴山森林人家、民宿等人口密集地区,完成10座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加大城乡污水管护力度。积极开展黑臭水体重点整治,深入整治非法采沙、非法占用岸线、非法污染排放,坚持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河道污染源“四源齐控”,严厉打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排散排,分级分类精准管控。(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座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合理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在每个行政村的人口聚集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合理配置垃圾箱(桶),严禁使用露天垃圾池。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到2025年,除三类村外,全县农村地区基本实现自然村(组)收运处置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到2025年,力争一类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全覆盖。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开展废旧农膜、农药肥料装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衔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和处理过程监管。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箱(桶),加强乡镇转运站养护,确保收运处置设施运转正常。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强化垃圾运输管理,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弃、遗撒和随意倾倒等现象。明确村民责任,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主动维护公共环境。(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四)扎实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1.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强化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陈规陋习,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支持乡镇场镇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乡村环境面貌。突出城口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风貌。(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村庄“三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活动,到2025年,力争全县新增公共绿化空间约20万平方米。村庄亮化工程,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有序推进城乡建筑物、照明系统、交通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3个一类村实现亮化工程示范创建。加强村庄文化工程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环境,到2025年,力争建设乡村文游广场30个;推进高楠镇方斗村传统村落保护,建成1个具有地域特点、红色文化、生态宜居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示范片。(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委、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四项”工作载体。继续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周”活动,做到“家家五干净、户户六整齐”。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总结2021年试点示范工作经验逐渐向面上推开。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以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统筹整合相关资源,持续巩固美丽宜居乡村,扩大美丽宜居乡村数量。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活动,优先选择在“五沿区域”、村民聚居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等区域,打破乡镇(街道)、村组行政区划限制,轮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农村人居环境一体化运维。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合理利用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束作用,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通过发布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引导村民自觉履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乡贤能人、城商民企社会力量,积极引导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市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继续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资金,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分类倾斜,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加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探索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三级责任落实机制。各相关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清单,持续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推动具体工作落实。
(二)加强考核激励。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分类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得分,并与项目支持、资金分配、评优评先挂钩。各相关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细化专项考核细则,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动态监测,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建立联动检查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对执行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
(三)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风尚进农家和美丽乡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习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校园,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通过学生的良好行为影响、改变家长的不良习惯。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推广农村人居环境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