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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3-10


城委农办〔202214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驻县单位:

《城口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行动方案》已经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城口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行动方案

为切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建设,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重庆市易返贫致贫户动态管理办法》《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城口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委农组〔2021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要求,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树牢底线思维,聚焦监测对象,织密监测网络,坚持精准施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两化、五线、三到位”工作思路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实现脱贫人口“零返贫”、非脱贫人口“零致贫”的“双零”目标。即:推行风险摸排网格化、监测预警信息化“两化管理”,通过农户主动申报、基层日常摸排、部门筛查预警、平台监测风险、各类监督反馈五条主线开展“五线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个到位”。

三、重点工作

(一)拓宽风险排查渠道。进一步优化自上而下排查、自下而上申报、干部群众双向、线上线下结合、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相互补充、相互协同的监测对象(易返贫致贫户,下同)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1.农户自主申报。农户可向村(社区)提交书面申请,或通过线上按程序申请。鼓励并指导农户通过渝防贫APP、“我家在重庆”公众号、12317咨询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线上申请。对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报。

2.基层日常摸排。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每年开展集中排查;日常动态监测中,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由乡镇(街道)组织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监测,结合信访和群众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收集风险线索。

3.部门筛查预警。相关县级部门每月对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到乡村核实处理,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进行识别认定。

4.平台监测分析。依托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及时将市级部门反馈的预警数据反馈乡镇(街道)核实。

5.各类监督反馈。依托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媒体监督、社会信息补充等渠道反馈农户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风险。

(二)强化预警信息处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防止返贫预警信息查验核实体系。

1.建立自下而上的问题发现处理机制。网格员发现问题、村级信息员收集汇总问题、村级网格长组织核实研判、乡镇(街道)网格长组织研判和处理。

2.建立自上而下的问题发现处理机制。部门筛查预警、系统信息比对或各类监督反馈等发现的预警信息,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处理。

(三)严格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要对照识别标准,按照“五不进”的识别方法和“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监测对象的识别认定。同时把握好:在“农户申请”时要同步依法对申请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从排查、筛查发现预警信息或农户申报之日起,至履行完认定程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原则上新识别农村低保户时,同步启动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对监测对象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完善好户档资料。

(四)强化风险消除管理

1.严格风险消除标准。一是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风险消除”。二是以下风险全部达标、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方能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③收入持续稳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地当年监测范围;④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三是对整户无能无劳或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含正在整户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监测对象),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2.严格风险消除程序。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进行风险消除认定。

3.严格风险消除后续管理。对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其中的脱贫户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执行),但仍要作为重点关注人群,村(社区)要落实网格员常态化跟踪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判,若再次发现返贫致贫风险,及时按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并帮扶。

(五)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建立健全行业部门主导、乡村落实、多方参与、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确保有人管、管到位。原则上对认定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要在1个月内落实到位。

1.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2.对有劳动能力的,以产业和就业“两业”为重点,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引导其通过劳动增收,这个致富,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3.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以低保、医保“两保”为重点,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统筹做好兜底保障。

4.对因病、因灾、因残等意外变故导致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坚持救助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落实健康、残疾、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5.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六)健全监测帮扶责任体系

1.对所有农户实行网格监测。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统筹乡镇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等力量,严格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遍访机制,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走访,做到“走访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网格员要重点对农户的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进行常态监测。

2.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定点监测和帮扶。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以户为单位分类落实监测帮扶。

1)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是建立“1+1”监测帮扶体系,每户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1名乡镇干部(含驻村干部)和1名县管及以上的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二是落实监测帮扶责任,监测帮扶联系人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1次,并将情况录入渝防贫APP,要协助落实好帮扶措施。三是建立定期研判制度,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村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2)针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户。一是建立结对联系机制,由乡镇(街道)统筹本辖区和帮扶集团的干部职工进行结对联系,原则上每户至少安排1名干部职工作为结对联系人,实行“一联一”“一联多”或“多联一”。二是落实结对联系责任,结对联系人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问题,力所能及开展帮扶。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结对联系人台账并报县级备案,对新识别的低收入农户及时落实结对联系人,确保不漏一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管理、基层排查、跟踪回访等机制,做好集中排查、常态化动态监测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乡村两级信息员队伍,整合充实帮扶力量;定期研判风险,研究应对措施,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组织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筛查预警监测、联合会商、工作调度、信息比对等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责任,切实发挥行业数据筛查预警、信息比对作用,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督促指导乡镇开展信息核查、落实行业帮扶政策和责任。各帮扶单位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好各项帮扶责任。

(三)严格评估考核。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绩考核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各级督查检查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应纳未纳或错误标注风险消除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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