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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城口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03-12


委农办202212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城口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驻县单位:

《推动城口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推动城口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培育壮大我县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3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农办〔202123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共同富裕,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政策稳定,坚持绿色兴农,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生态农业,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补齐技术、设施、加工、营销等短板,延伸产业链条,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实现产业帮扶由快速覆盖向长期培育转变,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5年,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现代山地特色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健全,规模化、科技化、品牌化、标准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面向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每个乡镇街道聚焦1-2个优势特色产业,建成一批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形成一批联农带农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特色品牌。

二、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三)完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经备案的中蜂、茶叶、核桃、笋竹、冷水鱼等区域性特色产业,编制完善“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培优壮大特色产业。统筹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强镇、产业示范园、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片,以产兴村、以村促产、产村相融、产镇一体。坚持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普通农户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一体规划、协同推进。打造城口山地鸡小镇(河鱼乡)、城口老腊肉小镇(厚坪乡)、禅茶小镇(鸡鸣乡-咸宜镇)、核桃小镇(高观)等生态特色产业小镇。

(四)加强现有产业基地管护。破除重建轻管思想倾向,切实把现有产业基地管护摆到与发展同等重要位置,确保发展一片、管护一片、成功一片、见效一片。加强管护技术指导和培训,实行县级产业指导组包片指导,提高管护技术到位率和质量。健全完善管护责任制,明确乡镇村组、基层农技人员、业主和农户各自责任。

(五)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小规模、多品种、高品质、好价钱”要求,高标准建设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要培优品种,聚焦粮油、高山蔬菜、特色杂粮、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开展轻简栽培、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加强城口山地鸡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培育城口山地鸡稳固发展扩繁场,指导中蜂保种场(扩繁场)建设,培育具有稳定供种能力的种蜂场,实施城口老腊肉原材料猪种筛选工程,建设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要提升品质,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等减量技术,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规范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净化农业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推行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强化全程追溯体系、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标准化生产,制定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城口蜂蜜、食用菌(香菇)、鸡鸣茶叶标准,完善生产管理技术规程,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创建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示范点。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按标生产,鼓励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

(六)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立足山地农业特色,发展生态现代农业,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培育特色业态,开发特色化、多元化产品,提升乡村特色产业的附加值,以加工流通延伸产业链,以信息技术打造供应链,以品牌建设提升价值链。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地预冷、高效烘干、低温贮藏一体化装备和清洗、分级、干燥、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加大蔬菜、果品、中药材及食用菌的功能开发,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功能性食品及保健、医药、生物等领域拓展,做实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链,实现农产品产后优质优价与产业提质增效。扶持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升规入统,开展加工示范企业创建。突出抓好畜禽产品加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建设坪坝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庙坝中药材产业园。

(七)补齐农产品流通短板。推进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完善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组织高效、技术先进的现代农产品流通示范点。深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电商主体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提升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水平。实施“数商兴农”,统筹市场力量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益农信息社运营管护,培育发展农产品网络品牌。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进村”。

(八)拓展农业功能价值。结合城口县农业发展基础,融合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传统文化,推动城口乡村产业与农趣体验、民风民俗、康养休闲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功能区,发展耕种采收农趣、托管托种、代耕代收、林下经济等体验农业。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按照农文旅融合发展思路,加快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大巴山森林人家集群片区建设,丰富完善旅游产业链条,突出“巴山原乡·生态城口·红色沃土”特质,唱响巴山、生态、康养、原乡、人文、红色“六张牌”,做强生态旅游、做优乡村旅游、做特红色旅游。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经济。支持有能力的农户因地制宜发展小加工、小餐饮、小运输、小制作、小买卖等非农经济和小果园、小花卉园、小瓜菜园、小水产园、小养殖园等庭院经济,推动农业“接二连三”。

(九)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健全农业品牌体系。制定“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强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和管理。重点打造一批拳头品牌农产品,整合提升“城口老腊肉”“城口山地鸡”“城口中蜂”“道地中药材”等重点农产品品牌。打造食用菌品牌优势集群,提高我县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复兴“城口老腊肉”“鸡鸣贡茶”等历史知名品牌。强化农业品牌监管,实行农业品牌动态管理。加强农业品牌推广运营,培育品牌文化,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电商等平台促进品牌营销,实现企业抱团发展,品牌整体打造,切实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管理。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指导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完善“追溯码+达标合格证+大巴山硒谷”监管模式。

(十)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以城口老腊肉、城口山地鸡、食用菌、中药材等为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园,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建设1个以上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积极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各类农业园区。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不断培育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开展林业产业示范园创建。

(十一)提升产业基础保障能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一批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有效灌溉比重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实施“千年良田”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宜机化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边角地块整治,提升农田景观效果,建设景观化、高质量的高标准农田。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实施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三、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

(十二)强化财政支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继续按政策规定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产业发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产业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努力满足信贷需求,力争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认真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大力推进“富民贷”,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完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切实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支持力度。现有再贷款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引导金融机构将再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十四)完善用地政策。强化乡村用地供给,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按照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安排乡村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产业发展中符合设施农业管理规定的,纳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村庄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中,农村发展留用面积可用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十五)加强项目管理。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五年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建、共享、共用。入库项目由支持种养环节向支持全产业链开发转变。加强入库项目论证,规范入库程序,建立入库项目动态调整机制。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强化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四、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

(十六)健全产销衔接机制。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电商企业、批发市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与生产主体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和利益联结关系。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继续开展帮扶产品认定,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馆和定向直供直销渠道,优化政府采购农副产品政策。加快发展农村寄递物流,促进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衔接。

(十七)健全技术服务机制。以种植、养殖等业务骨干、专家人员、技术团队等为主体,成立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工作专班。继续实施产业指导制度,组建乡村特色产业提升指导组,逐步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调整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员。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探索推广“技物结合”等技术服务推广模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供销社、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面向脱贫户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户。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训。

(十八)健全联农带农机制。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对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加强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山东企业投资兴业,共建产业基地。用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层分类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创新。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三社”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完善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利益联结方式。将政策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挂钩。

(十九)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坚持风险防范工作和产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预警机制。要定期开展特色产业发展风险评估,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要评估对象,聚焦生产、经营、联农带农和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系统评估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从技术援助、市场服务、保险减损、金融风险化解、绿色发展等方面,完善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具体措施。

五、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有关部门在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切实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要把特色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和责任分工。要保持工作队伍稳定,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产业发展帮扶职责。

(二十一)强化考核调度。把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政策措施落实、特色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建立产业发展督导机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内容统筹推进。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动态跟踪,适时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总结推广我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广泛宣传社会各方帮扶产业发展的生动事迹,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持续开展产业发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构建产业帮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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