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蒋升兵委员:
您提出《关于支持夯实城口生猪养殖,力保城口老腊肉品牌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十分关注我县生猪养殖和城口老腊肉产业发展,对生猪生产和城口老腊肉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也很客观、公正、全面,针对你提出夯实生猪产业和保护城口老腊肉品牌的建议,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规划,出台和落实政策,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一)发展规划制定情况:我县编制了《城口老腊肉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力争到2025年,常年存栏能繁母猪1.6万头,年出栏商品猪28万头。按照“种猪场+扩繁场+养殖示范基地”进行生产布局和“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在南部片区、东部片区、城区周边片区和西部片区分别建设1个种猪场;在厚坪、治平等乡镇建设2个仔猪扩繁基地;以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按照“一乡一业”在治平、厚坪等10个乡镇建设“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基地”。紧邻高速高铁通道,布局肉品精深加工和物流配送中心,围绕乡村旅游示范先行乡镇街道和农文旅精品路线,布局“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进行城口老腊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参观示范基地和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基地建设。
(二)政策支持情况:全面推行财政资金“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借、改补为股、改补为酬”,加大信贷支持,扩面提质特色农产品保险,集中财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方向:“十四五”期间支持城口老腊肉原材料基地和产业链项目(含种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车辆洗消中心、城口老腊肉加工作坊、休闲熟食品加工、良种引进、疫苗补助、商品猪收购、品牌保护等)。支持方式: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委改〔2020〕6号),各级财政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单个项目补助30万元以上(含)的原则上纳入改革,项目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财政补助资金30%—50%持股,其余直接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财政补助持股部分资金及其自筹资金须用在固定经营性资产投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资金可投入土地流转及其他非固定经营性资产环节。种猪调运、粪污资源化利用、贴息贴保等采用直接补助到企业的方式。支持力度:2021年计划安排原材料基地建设和产业链项目资金3000万元,加上贴息贴保等资金共3500万元。2021年已入库7个“城口老腊肉原材料基地”项目,计划资金1695万元,县级产业补助资金实行统筹打捆使用,县农业农村委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陆续安排入库项目实施。2021年已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生猪良种引进。2021年已安排示范家庭农场培育补助资金50万元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培育补助资金190万元。2021年已安排生猪高代次种场种质质量提升项目资金40万元,支持种猪场供种能力提升。
(三)基地建设情况:2017-2020年通过生猪股权化改革项目的实施,已支持河鱼、周溪等12个乡镇街道新建了33个生猪规模养殖场,财政支持资金2274万元。全县已建成设计存栏2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190个左右,设计存栏6.7万头,占全县生猪存栏总数的40%,具备年出栏商品猪10万头的生产能力。按照《城口老腊肉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围绕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陆续启动了2021年修齐、治平、厚坪等7个城口老腊肉原材料示范基地建设。已有3个城口老腊肉加工销售企业建成了与城口老腊肉产品加工量相匹配的自有生猪养殖基地。
二、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保护城口老腊肉品牌
为了保护好城口老腊肉品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职。
(一)协会会员严格准入,强化服务,规范管理。县农业农村委争取资金支持协会落实了固定办公地点,配置了办公设施设备,聘请了专业会计和工作人员,专职开展城口老腊肉品牌保护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委指导协会修改了协会管理章程,严格实行协会自治,通过理事会研究讨论,通过对申请企业实地考察后,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入会,并对集体商标实行授权使用,一年一授权,规范集体商标使用。县市监局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完善申证资料,引导一批生产场地规范、卫生条件好、主体责任履行较好的小作坊提档升级为生产企业,并严格按照协会会员统一管理,规范运行。
(二)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农村委连续20年带领城口老腊肉等农特产品企业参加西部农交会等市内外展销展示会,县委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统一出资搭建平台,企业免费参加,积极推广城口老腊肉品牌。2020年制作的“山城烟火、飘香网络”节目在中央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播出,向全国人民宣传了正宗城口老腊肉的生产过程,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坚持做到了每年都有城口老腊肉专题节目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组织开展品牌专用权的注册和保护。一是狠抓品牌建设的源头管理。针对外地企业抢注“城口腊肉”、“城口老腊肉”及“美缀美城口腊肉”3个商标的行为,县市监局和县农业农村委共同指导城口县老腊肉行业协会提出异议申请,制止了“城口老腊肉”商标被恶意抢注。二是开展网络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互联网网上广告监测频率,完善网络环境下的商标品牌专用权保护制度,杜绝虚假广告宣传,严厉打击县外假冒我县的“城口老腊肉”等具有代表性的农特产品违法行为。三是以重点时段商标品牌保护为重心,整合力量、重拳出击。重点整治“消夏节”、“粮博会”、“西部农交会”和“电子商务爱心购”等商标品牌假冒行为。2020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城口老腊肉”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2次,与属地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2021年已经协助市监局市执法总队开展了1次“城口老腊肉”专项执法情况摸排。
(四)启动城口老腊肉地方标准的恢复制定。启动城口老腊肉地方标准的恢复制定,将项目纳入《城口县乡村产业提升产业链环节扶持政策(2021年)》,对相关费用进行财政全额补助。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1816636018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