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23


城农函〔2023〕74号



王明学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农业保险理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将农业保险作为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县有三家保险公司承保,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口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口县支公司和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城口支公司。2022年,全县总保费890.9万元,财政补贴780.8万元,农户自交保费109.1万元,总体保费财政补贴比例87.7%

一、关于“推荐有担当有责任的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保险业务”

我县与目前三家承保公司的合作协议即将到期,将于20237月份重新招投标。

下一步,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委将积极听取乡镇(街道)对各个承保公司的反馈意见,同时结合各承保公司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优选有担当有责任的保险公司负责我县农业保险业务。

二、关于“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县农业农村委在与各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时,均对服务内容及要求做出了规定:“接到出险报案后应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及时立案。由乙方及时组织进行实地认定损失,按已确定的保险责任、理赔程序、保险金额进行理赔”“乙方(保险公司)如有拒保、拒赔、擅自划定理赔上线金额、让投保农户承担除保费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等行为,甲方(县农业农村委)有权拒绝支付财政补贴资金”。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督促承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职,防止拒赔、随意性赔付等事件发生,如有发生,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承保公司财政补贴资金作为惩罚。

三、关于“增强保险公司服务意识”

目前3家承保公司农险部的人员配置平均为4人,在验标和定损高峰期,人手不足成为其服务下降的主要原因。协保员不属于保险公司正式员工,且基本都为投保地本地人士,天然具有一定的情感偏向,保险公司无法完全相信其提供的信息。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承保公司加强服务能力,一是增加人手,在验标和定损高峰期,协调内部其他部门临时加强农险部工作力量;二是升级手段,提高信息化程度,强化协保员线下服务和农险部线上审核,提高工作效率。

四、关于“加强沟通协调”

目前我委和保险公司建立定损联动机制,即在大面积受损或定损专业性较强时,由保险公司发出邀请,县农业农村委派出相应领域专家联合定损。

下一步,我委将强化机制运行,最大限度给出专业意见,明确损失责任,消弭保险公司和农户因定损产生的矛盾。

此复函已经许衍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凌浩博

联系电话:1816636023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