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郑勇代表:
您提出《关于减少除草剂、除虫剂等农药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农药减量工作力度,做到非必要不使用农药。
近几年,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重点减量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2021年底全县化肥使用总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减少0.05%、农药减少0.1%。我县经营农药的门市只有7家,他们的年销售量不足10吨,由此证明,我县的农药用量极少。
下一步,我们将因地制宜制定方案,融合测土配方、绿色防控、科学用药、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技术,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基地,带动农户主动参与化肥农药减量行动。紧紧依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新技术、新品种减量增效集成技术试验示范。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使用农家肥、有机肥。
持续开展对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的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田间学校和网络媒体,“土洋结合”大力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低毒低残农药使用、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重点减量增效技术,2021年化肥用量减少2.96吨,农药减少用量0.26吨。
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宣传培训方式,全面深入推广有机肥的应用。
三、关于由农药管理部门对现售农药进行全面梳理,对于危害性较大的农业限制售卖或不建议售卖。
每年联合执法支队深入开展农药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药使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农药行为,全面收缴禁用农药并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2018年至今,全县仅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7张,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0张。
下一步,将加大对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市场主体准入把关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清理超范围经营;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开展市场巡查,完善质量抽检工作制度,建立农资市场预警机制,及时受理群众申诉举报,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
四、关于积极引进推广对中蜂危害性较小的农业。
近几年,县农业农村委每年免费发放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绿色农药(如:印楝素、苦参碱、金龟子绿僵菌等)0.5吨以上,及杀虫灯、黄板、诱虫剂等对中蜂的危害极小甚至不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级领导部门推荐药剂和技术,示范筛选出适合我县的对中蜂无危害的新品种、新技术。
此复函已经许衍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吴敏
联系电话:17783954902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