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 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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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胜举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野生鱼类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推进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拒绝污水直排入河。自2013年以来,我县序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累计实施了40余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完善项目。已建成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24座,日处理规模880余方,建成污水管网约40公里。二是通过整合产业扶贫资金等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异地搬迁重建27个,截至目前已关闭或搬迁任河沿线等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127个。持续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目前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养殖专业户设施配套率达到72%。三是县水利局一直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石的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成立“打击非法采砂”联合处置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机制,建立每月联合会商制度。水利局联合多部门制定了《2021年非法采砂及砂石加工场联合检查实施方案》,通过联动机制的建立,形成合力,全力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任河“四级河长”巡河制度,各级河长切实担负起采砂管理职责,明确全县各条河流河道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长责任人,建立河长挂帅,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监管合力,对任河及全县河道加大保护力度,目前效果明显。
二、严格落实“河长制”方面:
一是涉河涉库乡镇(街道)、村(社区)禁渔管理工作实行双河长负责制。按照分级分段河(库)长全面负责本辖区河(库)禁渔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一河(库)一长”全覆盖;二是全县共建设监控摄像头217个,开始试运行“智慧河长”,并建立河道综合管理八大机制,对我县重点水域实现了全覆盖。
三、加大执法力度方面:
一是执法成效。2020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两家单位搭建工作专班,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检查或突击检查重点水域、重点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微信群互通信息,掌握重点人群等方式、方法有效遏制非法捕捞发生。2020年以来,我县共办理涉渔案件46件,其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7件,行政案件2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移送起诉23人,行政处罚29人,处罚款27450元,收缴电鱼工具2套、非法网具500余张,没收三无船舶1艘,获得渔业资源补偿32000元,查获渔获物50余公斤,放生渔获物约500公斤。
二是市场销售监管。落实禁售要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商超、渔具门店等市场主体进行专项排查和监督,建立完善市场内销售者档案,严禁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用渔具在市场内销售。
三是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管。落实好禁食的要求。以经营江鲜河鲜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其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四、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禁渔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通过多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渔政策宣传,营造全民禁渔氛围;二是乡镇、街道迅速有力,在限期内,涉河库乡镇、街道与辖区村民签订了20000余份禁渔责任书,做到了十年禁渔制度家喻户晓。同时通过院坝会等形式对村民进行禁渔政策宣传;三是市场监管部门与渔具门店、餐馆、水产品销售门店、超市、摊贩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承诺书500余份。四是部分乡镇已经探索施行将保护野生鱼类纳入《村规民约》,并与集体经济分红挂钩。截至目前,全县通过广播、电视、手机平台、短信等方式共发送禁渔宣传消息50000余条;开展禁渔宣传150余次,张贴宣传禁渔海报1300张;全县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主题社会实践活动4次参加率100%;悬挂禁渔标语110余幅;在禁渔区界限点改扩建禁渔区、禁渔期公示牌87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扩大宣传面,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我县野渔业资源的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三是摸索渔业资源保护的新办法和措施。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张洪波
联系电话:18166360166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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