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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44XR/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通过自查补漏和现场督导意见,对照指标体系,按照责任分工,提交创建资料,做到了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

(二)全面依法行政,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运用“渝快办”,做好“好差评”工作,2020年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我委现运行的行政许可30项,行政处罚282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权利11项,公共服务31项,配置电子证照37个,电子签章80个,现运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全程网办达70%以上,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缩减了80%,即办件比例为47%,切实便利群众办事,优化了营商环境。在“互联网+监管”录入信息124条、“信用城口”系统录入400余条,“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已建立,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在法定时间内公示,做到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2.坚持依法行政,有序规范管理。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及内部层级监督。2020年,我委主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其中:立案承办15件,工作参考1件)。经过认真办理落实,办结A类件28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我委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8(条),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3件,协助起草、修改重大合同7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1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6件,参与其他事务1次。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切实按照《城口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城府办发〔202038),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备案管理。2020年清理的现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4个继续有效,我委现有规范性文件15个。三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我委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我委对所有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梳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有23件,经审查违反0件,其中以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文件有7件,同时制定“1+2+8”政策体系,规范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从带贫奖励、县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奖励、产业化联合体奖励、贷款贴息贴保等方面持续支持农业市场主体。

3.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我委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配置51名,内设机构6个,建立健全了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在违法捕鱼、农资市场、屠宰市场、违规调运、农产品质量安全、违建宅基地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规范了农业领域生产经营环境。2020年度结案61个,罚没收入23.9万元,所有案件都进行了依法公开,无刑事案件移交,积极做好市级和县级的案卷评查工作。目前在成渝合作的积极影响下,城口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已同万源市农业执法支队友好协商,加强农业领域的执法合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根据农业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充分利用“慧执法”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率。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在“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会上就执法程序、廉洁性工作做了重点讲述并约谈了部分执法副队长,就执法不严突出问题做了重要强调。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计划,全面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全市农业系统执法能力培训,促使执法人员掌握全面的行政执法基本常识、正确的农业执法程序,熟练的执法办案技能。

4.以多种普法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普法。结合《城口县普法责任清单》《2020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表》,明确了2020年重点普法节点、内容和计划,推进落实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进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委班子、党中心组、机关支部常态性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6次,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5次。同时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促进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委领导干部按时参加了法治理论考试,干部职工100%参加并通过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络学习考试。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业务领域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把法治宣传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执法活动、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窗口普法、发放法治书籍、粘贴简报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推进执法过程中普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执法,执法人员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的同时教育执法对象合法经营、依法行事,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常态化的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大力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报送以案释法案例2个。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二是严格履职,规范依法办事。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使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三是带头学法,模范践行做表率。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带头严守党的纪律,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委在推进落实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出了一定努力,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提升全民法治素质,量大任务重,但我委专门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力量不足;二是宣传方式单一,创新性不足,导致效果成效不佳;三是农业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不多,不能充分调动企业参加学习的积极性,法律保护意识较差。2021年我委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切实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深学笃用、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关键少数”,委领导干部带头抓好学习工作,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理论贡献、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是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精神实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出法治信仰、绝对忠诚、使命担当,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吃透摸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盯紧抓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为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一是要规范权力行使。切实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重庆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清单管理,对我委涉及的13个事项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开展好“互联网+监管”、信用城口、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坚持做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为我县农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二是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中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三是要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立足我县农业农村行业实际,突出行业特色,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及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等重点,对内教育对外宣传两手抓,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将中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不放松警惕。坚持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深化线索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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