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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44XR/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

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机构9

1)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承担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日常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指导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承担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县级农村工作系统知识分子、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县委农业农村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岗位聘用和评选表彰。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3)计划财务审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划、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粮经作物科)。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中共城口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地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村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起草全县粮油、农作物以及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粮食油料及经济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牵头承担抗灾救灾、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经济作物产品产需调控建议。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农作物品种及配套系管理,承担审定、登记、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全县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拟订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5)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监管,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业地方相关标准编制修订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信息与科技教育科。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指导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

(8)农田建设科。组织编制全县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制定。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

(9)畜牧兽医科(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起草地方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起草地方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执行渔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船、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任务,指导全县动物疫病预防与防控工作。起草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畜禽品种及配套系管理,承担审定、登记、鉴定工作。

2.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9

    (1)城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农业农村委名义,统一行使县农业农村委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2)城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开展技物结合的科技服务及推广;负责全县经济作物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技术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农情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参与并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实施中低产田土改造与利用及旱作节水农业和新型肥料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植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研究、测报、信息传递及区域测报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负责对有害生物进行监测、预报和防治,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开展科学试验,为大面积防治病、虫、草、鼠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区域试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等品种管理工作。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并组织农机安全操作培训,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贯彻落实购机补贴政策。

    (3)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全县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畜牧、渔业养殖的区域性规划和布局,负责畜牧、渔业实用技术的培训、指导及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对辖区内的种畜禽进行规范化管理,进行鉴定、登记发证、年审,承担对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调查、保护、繁育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对畜禽、渔业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及推广;负责对各类种畜禽、水产品及特种畜禽进行管理;负责引进饲料饲草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承办建设项目和示范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畜牧、渔业统计。负责对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定期进行草原调查;对草原基本状况实行动态监测;选育、引进、推广优良草品种。

    (4)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农业企业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导、业务及技术培训,检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接受其他委托检验。负责畜产品、水产品、饲料、药物质量监督检测。负责种子质量检测。负责植物营养诊断,农药质量与残留监测,产品鉴定与登记管理。负责土壤、植株等常规分析化验。负责上级单位安排的其他检测任务。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并组织实施;根据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开展动物疫情分析评估;负责动物疫病、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检测及溯源调查;负责动物免疫、诊断、监(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组织和储备;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根据国家、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参与草拟全县动物疫病免疫规划、计划、方案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实验室管理和指导工作。

    (5)城口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承担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负责承担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组织申报;负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对当地推广销售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用生产物资的监测和市场监测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申报的审批、认可等项工作。

   

(6)

城口县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站。拟订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节能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建设与综合利用。承办并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及其配套建设。负责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农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种植业野生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与推广;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项目的实施。

    (7)重庆市农业电视广播学校城口县分校(城口县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信息服务采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分析发布、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农业信息资料管理、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信息业务培训、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及利用。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承担全县农业信息化发展研究和农业信息前沿技术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数据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工作,包括农业农村经济、生产、市场等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预警和决策支撑。承担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包括农业行业信息系统、县级农业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及网络舆情监测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技术推广服务,包括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开发利用和示范推广。承担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包括信息业务培训、农业行业新媒体宣传等服务工作。负责进行农民技术教育和学历教育、绿色证书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入户工程;农民转岗技能知识培训和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农村服务业培训和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指导、组织农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承办农民体育竞赛、农民体育交流,培养农民体育骨干。

    (8)

重庆市城岚公路北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重庆市城岚公路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查证验物;对无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后,符合补检或重检条件的进行补检或重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进行严格消毒;对查出病害的动物及其产品和污染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蔓延。

   

(9)重庆市城万快速公路双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重庆市城万快速公路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查证验物;对无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后,符合补检或重检条件的进行补检或重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进行严格消毒;对查出病害的动物及其产品和污染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蔓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6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67.36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3621.87万元,主要是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6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8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1.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8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969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6.9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3621.8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3621.8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295.7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7.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7.36万元,比2021年增加362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88万元,比2021年减少673.8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纳入调整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57.48万元,比2021年增加429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年初预算项目资金量增加,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市级重点镇村建设、土壤污染防治、老腊肉、山地鸡产业链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补贴等重点工作。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比2021年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将纳入调整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1年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纳入调整预算。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1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6.08万元,比上年减少12.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13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琎;联系方式:1992305089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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