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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44XR/2026-00018
  • [ 发文字号 ] 城农发〔2026〕19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成文日期 ] 2026-03-19
  • [ 发布日期 ] 2026-03-19
  •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2026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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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农发〔202619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6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城口县2026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316日         

(联系人:彭玲英;联系电话:19115171134


城口县2026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做到“应补尽补”。

二、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的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时在读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享受到当前学段结束),在校(包括定岗实习)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学生,继续享受补助。

(二)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每学期每生1500元。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其他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如实施过程中有新政策出台,以最新政策为准,确保政策无缝衔接,精准执行。

三、资金来源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时间安排及补助流程

(一)实施时间

1.春季学期:316日至410日进行申报,420日前各乡镇(街道)收集好资料完成审核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委。

2.秋季学期:91日至925日进行申报,1010日前各乡镇(街道)收集好资料完成审核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委。

(二)补助流程

1.户申请。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城口县“雨露计划”中高职补助审批表(附件1)。需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卡复印件(标注持卡人姓名);县外、市外就读学生还需提供当季就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报告。

2.村初审及公示。由村级逐人调查、审核校正,对其就读状态、是否在校、是否属于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等进行核实。经初审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在村级进行公示(附件2),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村(居)委会将附件1及相关申报资料报送乡镇(街道)审核。

3.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资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并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 经审核符合补助的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城口县“雨露计划”中高职补助审批表(附件1)和城口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委。

4.县级审批及公示。县农业农村委对乡镇(街道)审核上报资料的规范性进行复审,并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审核通过后,将最终确定的补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补助资金发放。县级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委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补助资金一律由县农业农村委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人。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及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关系到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切身利益,县、乡、村三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是“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审核校正的责任主体,对补助对象的精准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同时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补尽补。

(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乡、村两级对申报的人员要逐人审核,主要核实脱贫户、监测户身份,是否在校、学籍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管理,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无误。

(三)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要通过入户宣传、院坝会、社员会、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相关政策。要发挥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监测帮扶联系人、网格员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好补助政策,引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告知学生或家长申报时间、流程、所需资料等内容,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四)强化考核评估。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作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城口县“雨露计划”中高职补助审批表

      2.城口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

      3.关于“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村级

         初审名单的公示


附件1

城口县“雨露计划”中高职补助审批表

出生年月

学生身份证号码

就读

年级

家庭地址

县(区)镇(乡)小组

家长姓名

银行卡号

家长联系电话

学生联系

电话

申请类型(脱贫户/监测户)

学校类型

(中等、高等)

就读学校

及专业

学校意见:

学校公章:

诚信承诺

以上所填内容情况及所提供的资料皆为真实,如有虚假,所领资助金愿全数退回,并接受相关法规的处罚。

申请人签名: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村委会

意 见

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意见:

单位公章:

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经办人意见:

单位公章:









备注:卡号姓名要与银行卡姓名一致。


附件3

______村(社区)关于“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村级初审名单的公示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对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职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一定补助,根据农户申请,我村进行了调查和初步审核,现将我村(社区)初审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自即日起5天内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意见。

序号

乡镇

(街道)

(社区)

学生姓名

在读学校名称

中职/高职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3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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