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44XR/2022-00017 | [ 发文字号 ] | 城委农组[2022]7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1 |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城口县持续推进乡村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委农组〔2022〕7号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城口县持续推进乡村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驻县单位:
《城口县持续推进乡村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3日
城口县持续推进乡村治理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建设,结合我县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综治能动、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和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建设“三县一城一枢纽”目标,牢固树立大抓基层、抓实基层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乡村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实现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务实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高质量建设。
——完善治理体系。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组织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
——创新治理品牌。着力创建一批“无毒”、“无邪”、“无讼”乡镇,培育3到5个在全市有影响力、具有时代特征、城口特色、本土特点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
——夯实基层基础。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到100%,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不低于90%,“雪亮工程”项目实体化运行,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织牢织密织细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乡村两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重大社会矛盾化解率不低于85%,网上信访占比不低于60%。群众安全感、政法队伍满意度、司法公信力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建引领。一是强化县委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完善领导体制,依托县委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全县基层治理规划、决策、协调和评估工作,构建上下贯通、条块协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二是强化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工作统筹力度。县属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县属职能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选拔任用,需征求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意见;市县直属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的职务任免,要向相应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通报;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等县级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的职务任免、年度考核,要征求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意见。三是强化村(社区)党组织一线作用发挥。落实“支部建在网格上”,把辖区村(居)民党员、流入党员等全部纳入网格党组织管理,落实党员干部“三亮双报到”(在网格单位、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机制。推动小区建支部、业委会实体化,鼓励机关在职党员通过加入居住地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网格参与基层治理,填补老旧小区等力量薄弱环节,实现联帮联治,有效服务群众。
(二)完善“三治”体系。一是突出“自治”基础。全面落实“一约四会”制度,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小区守则等,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群众性活动。深入落实“两代表一委员”定期联系社区制度、村(社区)重要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加强“法治”保障。深化“一街镇一法官”“一乡一检察官”“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大力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积极谋划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三是强化“德治”教化。深入开展“文明生活进农村”活动,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加强模范宣传,提升模范荣誉感,强化带动作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相结合,把网格事务与积分超市挂钩,大力推广使用“道德银行”和“积分存折”,形成道德约束激励机制。
(三)健全治理机制。一是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全面落实《城口县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八条意见》和《城口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履职责任制度》,加强部门协同,深化“16+N”平安稳定风险综合研判机制,落实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健全平安创建机制。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标准体系,着力打造一批平安示范村(社区)和平安示范乡镇(街道),争创市级平安示范县。三是创新平战结合机制。建立专群结合机制,形成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中心,村(社)干部、村(社)民警、网格员及辖区内其他党员等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机制。总结固化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建立平战转换机制,构建战时应急管理指挥体系,科学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夯实治理基础。一是维护政治安全。推动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向乡镇(街道)延伸,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国家安全意识和鉴别力,加大反邪教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属地重点人员管控教育转化,坚决防止邪教活动向农村蔓延渗透。二是化解基层矛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理配备乡村两级人民调委会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专(兼)职调解员。扎实开展信访存量“清仓见底”“治重化积”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市管领导包案和定期约访、接访、下访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强化交办督办,加大“骨头案”化解力度,巩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称号。三是强化治安防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全民反诈”等专项工作,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城乡社区防控网,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打造更多“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构建智慧监控网,推广“手机看家”等视频监控系统。
(五)深化网格管理。一是优化设置“微网格”治理单元。进一步优化调整网格划分,推动网格力量落到每个村(居)民小组、楼栋、家庭,用“微网格”做到“微服务”,实现“微治理”。二是整合网格队伍资源。建立以乡镇(街道)党员干部、驻乡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社(组)长为主体,村(社)警、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治安巡防、民生部门等力量为补充的专兼职网格员队伍,纳入村(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三是完善网格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城口县基础网格社会治理类责任事项清单》和《城口县网格事务处置流程图》。
(六)培育治理品牌。力争在“十四五”时期陆续培育打造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的社会治理品牌。一是设立“群众说事处”。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群众说事处”,聘请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离退休人员、新乡贤,通过当面把法律讲明、把事理讲清、把情理讲透,切实化解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二是推广“三单”工作法。建立线上、线下“双网格”,严格落实网格事务“巡查—发现—采集—筛选—上报—核查”工作流程,落实“定格、定人、定责”措施,实现“群众点单、网格派单、干部买单”,推动网格化管理转向精细化服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开展“诚信城口”创建。贯彻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及相关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失信约束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着力打造覆盖“县、乡、村、企、户”的“诚信城口”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统揽作用,进一步明确县委平安城口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委员会,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平安办主任和村(社区)综治专干,建立完备的社会治理工作组织体系。
(二)加强考核评价。加强综合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监督检查,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探索推行“线上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定期开展社会治理先进村(社区)组织和优秀基层治理工作者评选活动。
(三)加强保障力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探索将专兼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示范引领。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谋划思考,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创建,大胆探索在区域治理、城乡治理、行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创新发现、培育、总结、交流、推广机制,创新开展“基层治理创新成果”评选活动,为全县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