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7年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入库的公告
- 日期: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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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7年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入库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各经营主体:
为扎实做好我县2027年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升项目质量,现就开展项目储备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县范围内从事肉鸡产业链相关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二、申报内容
围绕肉鸡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建设,以2027-2028年为实施周期,重点支持城口山地鸡良种繁育、高效养殖、加工增值、数智赋能和公共服务等环节。
三、申报条件
(一)明确投资标准和自筹比例。单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低于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养殖设备、饲料加工设备、深加工设备购置等环节。企业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配比不低于2:1;其他实施主体自筹资金配比不低于1:1。自筹资金可用于土建工程、运营成本,如原料、工资、租金等。
(二)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凡申报入库的项目,经营主体需通过订单生产、入股分红、带动就业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严禁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严禁同一项目向多个部门重复申报、严禁同一项目由多个业主重复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有未完工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类项目。
(四)申报主体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作出处理的以及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受到约谈、通报、罚没等处理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土地流转金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上一年度项目实施中存在重大违规的或项目验收未合格的本年度不得申报项目。
(五)项目建设需取得前置许可条件。项目建设有前置许可条件的,如建设项目有土地使用许可、环保许可和养殖许可前置的,必须提供许可证明。暂未办理的,最迟在项目批复下达时间前提供。
(六)严防“非农化”“非粮化”。申报实施项目不得改变耕地用途,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七)负面清单。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建设玻璃幕墙、大屏幕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建设旅游项目设施等。
四、申报程序
我县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库实行“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动态管理”的流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支持项目用地已有保障、投资体量大、带动产业发展效果好、联农带农成效突出的项目入库。
五、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入库申报仅作为我县2027年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后期按市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项目申报。请有意愿申报本次项目入库的经营主体据实填报项目入库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提交乡镇街道初审并取得审核意见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9号畜牧中心407室,联系电话:023-59227663。
附件:城口县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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