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的公告
- 日期:2026-03-18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实施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城口县2026年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扶持政策》(城委农办〔2026〕3号),推动城口老腊肉产业提档升级,支持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关键环节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申报
各扶持对象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报资料,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县老腊肉产业专班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符合以下扶持政策要求的同一扶持对象,可根据不同扶持政策分类申报。
(一)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SC认证扶持
1.扶持对象:SC认证主体
2.扶持标准:由市场主体建设并通过SC认证的,一次性奖励认证主体8万元/个;由政府奖补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并通过SC认证的,一次性奖励认证主体2万元/个。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城口老腊肉SC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他有效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二)生猪订单收购
1.扶持对象:小作坊、SC认证企业。
2.扶持标准:收购县内本地饲养的生猪并加工城口老腊肉。收购本地生猪货值达20万元及以上的,按收购货值的6%补助;50万元及以上的,按收购货值的8%补助。小作坊、SC认证企业补助不超过15万元,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收购台账;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1.扶持对象:收购本地生猪货值达到20万元以上的小作坊、SC认证企业
2.扶持标准:按照加工电费、燃气费的30%给予补助。 小作坊、SC认证企业补助不超过5万元,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用于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的电费、燃气费发票和费用清单复印件及台账等佐证材料;生猪收购货值达2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明。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四)降低产品外销物流快递成本
1.扶持对象:小作坊、SC认证企业。
2.扶持标准:按城口老腊肉产品外销物流快递费用的30% 给予补助。小作坊、SC认证企业补助不超过3万元,县级龙头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市级龙头企业和规上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城口老腊肉产品外销物流快递费用凭证复印件及台账等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五)提升产品质量
1.扶持对象:开展城口老腊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小作坊、SC认证企业
2.扶持标准:在具有CMA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的,按照检验检测费用的50%比例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万元。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费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六)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
1.扶持对象:小作坊、SC认证企业。
2.扶持标准:接入并应用城口老腊肉溯源管理系统,按照通过系统认证的城口老腊肉产品数量奖补,每千克奖补2元。小作坊补助不超过2万元,SC认证企业补助不超过3万元,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补助不超过5万元。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接入并应用城口老腊肉溯源管理系统的相关佐证资料(包括系统认证产品数量截图或证明等)。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助推城口老腊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审核落实。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履行初审职责,加强过程监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规范档案管理。请于2026年4月底、10月底前,分批次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料及相关审核表汇总报送至老腊肉专班办公室(联系人:王楠,联系电话:18083017265)。
(三)强化复核监督。老腊肉专班办公室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进行抽样复核,复核通过后,再兑现奖补资金。
附: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及审核表
附件
城口县2026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及审核表
|
申报部分 | ||||||
|
申报扶持环节 |
| |||||
|
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申报单位 类型 |
□ 养殖户 |
□ 小作坊 |
□ SC企业 |
□ 县级及以上 龙头企业 |
□ 市级及以上 龙头企业 |
□ 规模以上企业 |
|
法人 |
|
联系方式 |
| |||
|
身份证号码 |
|
申报单位所在地址 |
| |||
|
申报资金额度 |
元(大写金额:圆整) | |||||
|
带动情况 |
| |||||
|
申报人签字并盖章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各项手续齐全、合规,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并承诺以上环节未享受过其他补助,如出现此类问题,我单位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 |||||
|
审核部分 | ||||||
|
审核意见 |
限额内实际补助金额: 元(大写金额:圆整) (确认申报主体是否在辖区内从事农业产业发展,是否联农带农等)
签字: | |||||
|
补助对象负责人签字 |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 |||||
|
乡镇(街道)意见 |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 |||||
注:此表双面打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