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征求2022年农业品牌奖励项目(拟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征求2022年农业品牌奖励项目(拟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62号)文件通知,县农业农村委拟实施2022年农业品牌奖励项目,现将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依据、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依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欲开展2022年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工作。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在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续展认证、中国名牌农产品、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富硒农产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奖励标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获得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的奖励3万元;获得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奖励10万元;获得有机产品(转换)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获得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10万元,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3万元;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奖励20万元;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个奖励5万元;获得富硒农产品认证每个奖励5万元,获得富硒农产品再认证的每个奖励3万元。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自愿申报。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2022年预申请农业品牌申报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备案(电子档或纸质件均可),县农业农村委根据品牌预报需求来申请2022年农业品牌奖励项目资金,逾期未申报备案的原则上不纳入此次补助范围。
(二)其他要求。申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及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未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联系人:卢点双,电话:023-59222426,电子邮箱:577669493@qq.com。
监督电话:
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3-59222827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922297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公示期: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15日
附件:《2022年农业品牌申请预报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2022年预申请农业品牌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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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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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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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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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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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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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报农业品牌及产品名称 |
例如:新申报绿色食品2个(南瓜、西红柿) 续展绿色食品1个(辣椒) | ||
预申报奖励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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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预申报农业品牌类别: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国名牌农产品、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富硒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