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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城口老腊肉产业链良种引进)的公告

日期:2023-05-12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城口老腊肉产业链良种引进)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3号)《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城口老腊肉产业链良种引进)申报要求公告如下,请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扶持环节

202251日—2023930日,我县生猪养殖场(户)按正规程序从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猪生产经营资格的种猪场引进良种种猪,良种种猪要求为原种猪或二元种猪,引进时每头重量30公斤以上、价格1000元以上。引进的良种种猪已享受其他补助和纳入2023年各乡镇街道基地项目内容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

我县生猪养殖场(户)。

三、补助标准

按照1000/头进行补助,共计补助财政资金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519日前提交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经办理的养殖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场(户)内外图片等项目申报资料,以上资料纸质件一式九份(其中一份盖章原件),同时报送项目申报表电子件。已经引进了良种种猪的养殖场(户)的另需提供一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需提供)、调运本案手续,供种猪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明、种猪合格证明、种猪系谱、种猪图片、采购协议、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项目申报后,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拟支持项目,评审结果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地址:县农业农村委土城办公区三楼畜牧中心;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3-59227663

附件:项目申报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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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项目申报表

养殖场名称

养殖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养殖场

现有条件

圈舍平方米,产床个,限位栏个,

设计常年存栏头。目前:种公猪头,能繁母猪头,后备种猪头,其他猪头。

申请引进

良种种猪

头数及品种

引进良种

种猪用途

1.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更新:头能繁母猪。

2.新增产能:头能繁母猪。

项目申请

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以上良种引进申请未享受过其他补助,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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