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拟推荐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根据评选程序,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电话:59223845,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7号,邮编:405900。
附件: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
2.制度建设突出。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注重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优化软硬件设施,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3.工作成效显著。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大力宣传培训,按期填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且数据准确度高,及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向成员户发放权益证书,在集体资产管理、成员权益保障、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
4.作风信誉优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
附件2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