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城口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行(产)业分类:农业行业
2022年城口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9日)
项目名称:2022年城口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实施单位: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任河二路(高坪坎原畜牧局)
邮政编码:405900
联系人:贺青松 职务/职称:主任/中级兽医师
办公电话:59221765 手机:17783538859
项目主管部门: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李顺林 职务/职称: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
办公电话:59221362 手机:13896322960
填制日期:2022年8月26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为充分发挥我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力资源、仪器设备、环境设施、资源优势、技术条件、专业技术等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我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证工作,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定量检测技术水平,弥补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成以来无法出据具有国家标准检测报告的空白,强化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为“舌尖上的安全”和我县农业经济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农产品实验室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2016年已全面完成改造实验室360平方米,购置了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共55台/套。此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因实验室未取得“双认证”资质,只能承担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无法开展农产品定性定量分析检测工作。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推进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定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运行管理督促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4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90号)文件精神,为通过“双认证”,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县”战略,增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城口县葛城街道任河二路(高坪坎原畜牧局)农业综合检测中心。完成新鲜蔬菜、食用菌、水果定量检测项目28个参数。
1.项目内容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①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②明确岗位职责;
③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推进机构内部规范运行
①落实建立实验室组织构架,落实岗位职责。按照细则和准则要求及检测工作所需,设置业务室、检测室两个部门。绘制组织机构图,编制岗位职能分配表,落实个人的岗位和职责。
②确定申请检测项目和参数。根据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承接的检测任务和我县本地农产品特色以及人员技术能力、仪器设备配置等实际情况,确定农产品种类和参数。
③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和发布公正性声明。制定和发布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公正性声明,以保证检测活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进行。
④配备稳定人员。人员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双认证”工作能否通过的决定性因素。进行人选选配确定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等关键人员;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知识和检测技能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对有效性进行评价。建立人员档案,收录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能力和经历证明材料。
⑤完成定量检测仪器设备和前处理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的补充采购。根据申请的检测项目参数,对照检验方法标准要求,安排有资质的仪器公对所有仪器设备和器具的精度和等级进行校正和评价。
⑥优化实验室布局和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说明书、验收报告、检定证书、期间核查记录、运行记录、使用和维护记录),编制设备和标准物质一览表、唯一性标识、仪器设备周期检查计划表、重要设备和标准物质质量溯源图、期间核查计划。
⑦严格化学试剂(特别是毒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保存管理,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理。
(3)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
加强考核基础理论学习和完善检测操作训练。
①邀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及兄弟区县、四川树信检测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员到我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农产品实验室现场授课指导和理论培训等;
②启动了检测工作的模拟练兵,开展理论模拟人员考核;
③积极组织参加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确保全员达到机构考核和资质认证技能水平标准。
2.建设进度
(1)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和运行。
(2)
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检定校正。
(3)
农残参数的方法确认和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培训。
(4)
内审和管理评审后更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迎接考核。
3.推进及管理措施
本项目建设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22年1至12月: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全面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完成人员培训,开展“练兵”,取得“双认证”资质。
2022年3月:完成相关仪器设备和实验器具检定校准;
2022年9月:完成考核申报与前期准备及评审工作。
2022年12月:项目总结及验收。
4.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1)
经济效益:通过“双认证”工作的实施,将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保证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农产品生产规划和订单农业工作生产,切实有效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助推全县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企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中央资金下达我县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用于“双认证”)106万元。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1.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及维修25万元。
2.实验仪器检定校准、维修及更新41万元。
3.试剂耗材12万元。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与运行18万元。
5.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培训等10万元。
(三)所有支出据实核算。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委主任许衍同志任组长,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李顺林同志任副组长,贺青松、王娜、李发兰、杨虹、王萍、张生勇、邓顺宣、郭超凡、雷威、邓发平为成员。主要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审定、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督促项目实施、检查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成功。
(二)成立项目业务指导小组。业务指导小组由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李顺林同志任组长,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主任贺青松同志任副组长,王娜、李发兰、杨虹、王萍、张生勇、邓顺宣、郭超凡、雷威、邓发平为成员,负责实验室检测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运行,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审定、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督促项目实施、检查项目质量等工作,确保项目成功实施。
(三)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帐、专户、专档,实行专人管理。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农业,企业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导、业务及技术培训,检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接受其他委托检验。负责畜产品、水产品、饲料、药物质量监督检测,负责种子质量检测,负责植物营养诊断,农药质量与残留监测,产品鉴定与登记管理,负责土壤、植株等常规分析化验,负责上级单位安排的其他检测任务。全中心现有职工12人,其中:高级畜牧师3人,高级兽医师1人,兽医师2人,畜牧师1人,助理畜牧(兽医)师3人及其它人员2人,技术力量较为雄厚。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不良资产。
(三)有无不良记录
项目实施单位无不良记录。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1.实验室基础建设已完成,实验仪器可满足项目需求;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够制定和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具备项目实施能力。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李顺林 |
男 |
53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 |
工委委员 |
项目管理 |
|
贺青松 |
男 |
42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主任 |
项目申报、项目组织、参与 |
|
谢发均 |
男 |
32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 |
科长 |
项目财务管理 |
|
张莉 |
男 |
29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 |
科长 |
项目组织,参与 |
|
王娜 |
女 |
29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助理畜牧师 |
项目实施 |
|
李发兰 |
女 |
28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助理畜牧师 |
项目实施 |
|
杨虹 |
女 |
48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兽医师 |
项目实施 |
|
王萍 |
女 |
47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高级畜牧师 |
项目实施 |
|
张生勇 |
男 |
57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高级畜牧师 |
项目实施 |
|
邓顺宣 |
女 |
46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畜牧师 |
项目实施 |
|
郭超凡 |
男 |
26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助理畜牧师 |
项目实施 |
|
雷威 |
男 |
48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管理人员 |
项目实施 |
|
邓发平 |
女 |
58 |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
高级畜牧师 |
项目实施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是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是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是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无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是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是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是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是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是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是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是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宁红 |
女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高级农艺师 |
18166360295 |
|
彭红艳 |
女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783712400 |
||
袁盛储 |
男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农艺师 |
18166360219 |
|
桑平 |
男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452648510 |
||
赵磊 |
男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畜牧师 |
18166360208 |
|
帅显端 |
男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166360265 |
||
陈晓晓 |
女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793981757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2022年月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2022年月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2022年月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