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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2-06-15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104号)文件要求,我委严格按照《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农发〔202249号)文件要求,接收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最终确定了项目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1.马铃薯病虫害统防统治:城口县高楠镇丁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口县高楠镇黄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口县高楠镇岭楠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口县高楠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苍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金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松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太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新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月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白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岚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仁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香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凉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三元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青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大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鹿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龙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大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泰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长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凉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河岸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坪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西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畜牧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高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大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河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平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兴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朝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德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密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黄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鲜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兴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仁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红色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龙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熊竹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白鹤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庙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惠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新红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岩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白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平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坪坝镇议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坪坝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坪坝镇三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岚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三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星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红岸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大豆、玉米病虫害防治:坪坝镇三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太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乡岩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3.水稻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周溪乡大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项目补助标准

全县社会化服务申报面积共计3万亩,补助资金共计300.3万元其中马铃薯晚疫病统防统治2.94万亩、大豆和玉米病虫害防治500亩,按照市级文件规定每亩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40%,即100;水稻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100,按照市级文件规定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即每亩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130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城口县高楠镇丁安村、黄河村、岭楠村、团结村;北屏乡苍坪村、金龙村、松柏村、太平社区、新民社区、月峰村;修齐镇白果村、东河村、岚山村、仁桥村、香坪村、兴华村;周溪乡凉风村、三元村、青坪村、大榜村、鹿坪村、龙丰村、双龙村;高燕镇大元社区、泰山社区、长田村、凉桥村、河岸村、坪原村、西沟村;河鱼乡畜牧村、高洪村、大店村、河鱼社区、平溪村;东安镇兴田村、朝阳村、德安村、新建村、密水村、黄金村、鲜花村、沙湾村、兴隆村、仁河社区;厚坪乡红色村、龙盘村、熊竹村、庙坪村、白鹤村治平乡惠民社区、新红村、岩湾村;坪坝镇议学村、三湾村、新华村、明通镇白台村、平安村;岚天乡三河村、星月村、岚溪村、红岸村。

四、公示时间

2022615日至2022620日。

五、其他事项

对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县农业委农经科反映联系电话:5922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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