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104号)文件要求,我委严格按照《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农发〔2022〕49号)文件要求,接收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最终确定了项目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1.马铃薯病虫害统防统治:城口县高楠镇丁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口县高楠镇黄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口县高楠镇岭楠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口县高楠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苍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金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松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太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新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月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白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岚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仁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香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修齐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凉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三元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青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大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鹿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龙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双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大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泰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长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凉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河岸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坪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燕镇西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畜牧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高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大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河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平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兴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朝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德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密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黄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鲜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兴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仁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红色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龙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熊竹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白鹤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庙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乡惠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乡新红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乡岩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白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平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坪坝镇议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坪坝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坪坝镇三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岚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三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星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岚天乡红岸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大豆、玉米病虫害防治:坪坝镇三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太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乡岩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3.水稻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周溪乡大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项目补助标准
全县社会化服务申报面积共计3万亩,补助资金共计300.3万元。其中马铃薯晚疫病统防统治2.94万亩、大豆和玉米病虫害防治500亩,按照市级文件规定每亩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40%,即100元;水稻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100亩,按照市级文件规定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即每亩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130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城口县高楠镇丁安村、黄河村、岭楠村、团结村;北屏乡苍坪村、金龙村、松柏村、太平社区、新民社区、月峰村;修齐镇白果村、东河村、岚山村、仁桥村、香坪村、兴华村;周溪乡凉风村、三元村、青坪村、大榜村、鹿坪村、龙丰村、双龙村;高燕镇大元社区、泰山社区、长田村、凉桥村、河岸村、坪原村、西沟村;河鱼乡畜牧村、高洪村、大店村、河鱼社区、平溪村;东安镇兴田村、朝阳村、德安村、新建村、密水村、黄金村、鲜花村、沙湾村、兴隆村、仁河社区;厚坪乡红色村、龙盘村、熊竹村、庙坪村、白鹤村;治平乡惠民社区、新红村、岩湾村;坪坝镇议学村、三湾村、新华村、明通镇白台村、平安村;岚天乡三河村、星月村、岚溪村、红岸村。
四、公示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对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委农经科反映,联系电话:59224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