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耕地撂荒调查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城口县耕地撂荒调查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37号)及全市撂荒地现场核查任务交办视频会会议要求。现对城口县耕地撂荒调查服务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邀请竞争性比选确定,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耕地撂荒调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委托人: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三、采购服务内容: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在城口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和互联网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内业解译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甄别撂荒图斑,通过数据空间分析技术标识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建立全县耕地撂荒空间数据库,满足整治利用、动态监管、互享共用提供基础。
(一)具体任务
1.耕地撂荒图斑排查甄别。结合现有资料,以全县三调耕地图斑与2019至2021年的正射影像叠加分析和内业解译,筛查撂荒图斑,再结合外业核实,排查甄别撂荒耕地,形成准确撂荒地块数据。
2.核实完善承包户信息。将撂荒图斑与承包经营权数据进行叠加分析,提取村社界与承包地界线展绘与最新影像图上,编制摸底调查底图,按社为单位进行承包户信息核实以及补充调查承包户联系电话和撂荒类型、原因等内容。
3.其他信息调查。通过地理信息技术生成撂荒地块内的分户界线分割与整理,计算每户的面积和位置信息,将生成的空间数据进行冗余处理,最后进行拓扑检查和一致性检查,形成最终的数据。
4.数据库存建设。将最终的数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城口县耕地撂荒排查数据库。
5.成果整理与填报。按照通知要求,完善报表,经县农业农委检查合格后及时上报。以村为单位编制专题图表,将撂荒地图斑编制专题图册。
四、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技术服务单位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比选信息并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无论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请各比选单位于2022年5月18日17时,将比选文件交至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47号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412办公室。
五、比选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在渝外注册的,须在重庆市辖区内具有办事机构或固定的服务场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6.诚信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9.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六、最高限价:服务费用不超过16万。
七、比选评审方式
评选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小组将按照以下方法评选确定中标单位。
(一)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中介机构。即在满足比选条件下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中介机构;成交中介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顺延为成交中介机构。
(二)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须三家及以上才能参与比选,否则不组织比选。
八、服务期限
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成果提交(三套)。
九、支付方式
调查结束提交成果并按照要求上报后,委托人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83208594
邮箱:1638511243@qq.con
一、投 标 函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1)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本投标函已充分考虑了贵单位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本人以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外协队伍,若有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开展工作,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
九、保证本单位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