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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口县动物疫病净化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2-04-11

  


行(产)业分类:畜牧兽医



2022城口县动物疫病净化项目实施方案


公示时间:2022411-2022415日)



项目名称:2022年城口县动物疫病净化

项目实施单位: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任河二路(高坪坎原畜牧局)

邮政编码:405900

人:贺青松职务/职称:主任/中级兽医

办公电话59221765 手机:17783538859

项目主管部门: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人:李顺林职务/职称: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

办公电话:59221362手机:13896322960


填制日期:2022323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城口县地处在川、陕、渝三省(市)交界处,位于重庆市东北边缘,东北与陕西省镇坪县、平利县、岚皋县、紫阳县接壤;南与重庆市城口县、开县、四川省宣汉县毗邻;西与四川省万源市相连。畜牧业是城口县传统支柱产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展生态特色养殖业优势明显。近年来,县坚持生态为本、特色为魂发展为要、民生为重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积极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山地畜牧业转变,不断提升畜牧业综合实力,畜牧产业已成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和精准脱贫支柱产业之一。据统计,截止202112,全县以城口山地鸡为主的家禽存栏112.53万只,累计出栏201.3527万只;生猪存栏8.9122万头,累计出栏13.4718万头;中蜂存栏11.76万箱;山羊存栏3.5349万只,累计出栏4.2571万只;黄牛存栏12.014万头,累计出栏0.5001万头;肉类总产量达到了2.14万吨;城口老腊肉加工销售10000吨;蜂蜜产量达615吨。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共计986个,其中常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137个;常年存栏城口山地鸡5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49户,其中常年存栏城口山地鸡1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35户;常年饲养中蜂50箱以上的规模养殖户228户;常年存栏山羊30以上的规模养殖户126户,其中常年存栏山羊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21户;常年存栏牛1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29户;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县农户增收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较大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庆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牛羊布鲁氏菌病紧急监测工作的通知》(渝动防办发2021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21号)要求,开展2022年牲畜“两病”监测,“早、快、严、小”处置“两病”监测阳性动物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针对全市多个区县报告人或畜发生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面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性,为有效防控我县人畜共患病(牛羊布鲁氏杆菌病),及时掌握全县牛羊疫病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动物重大疫情预警预报能力,为全县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扎实做好H7N9流感防控、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结核、布病、马鼻疽、牛结节皮肤病等疫病的疫情普查和畜禽常见多发病的监测和综合防控工作。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庆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牛羊布鲁氏菌病紧急监测工作的通知》(渝动防办发〔2021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21号)要求,针对全市多个区县报告人或畜发生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面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性,为有效防控我县人畜共患病(牛羊布鲁氏杆菌病),及时掌握全县牛羊疫病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动物重大疫情预警预报能力,为全县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牛羊布病紧急监测和净化工作。按照重庆市2022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渝农发〔20221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2021﹞1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全县25乡镇、街道的173村和31个涉农社区的畜禽开展牛羊布鲁氏杆菌病(简称布病)专项风险排查和监测,对城口县晖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开展“伪狂犬”病净化工作。对畜禽养殖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疑似布病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项目内容

1全面排查

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牛羊布病的全面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牛羊分布情况;对城口县晖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猪进行排查采样。重点关注人间、畜间布病历史疫区、新发疫区,出现流产、死胎等疑似症状及近期有牛羊调入的养殖场户。在排查中发现流产、死胎的牛羊要及时逐头(只)采样检测,做到布病疫情排查全覆盖。

2)紧急监测

①监测范围

全县25个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牛羊进行逐头只全覆盖监测。对辖区内饲养量20头(含)以上的牛饲养场、50只(含)以上的羊饲养场和所有散养责任片区进行随机抽样监测;对城口县晖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畜场“伪狂犬”监测全覆盖,对所有乳用、种用牛羊进行逐头只全覆盖监测。

②监测数量

辖区内饲养场监测采样数量按置信度95%、可接受误差10%抽样,采样时需兼顾不同批次的动物;每个散养监测单元的随机采样数量不少于30头(不足30头的全部采样)。

③监测方法

县级兽医实验室对全县采集牛羊样品进行检测筛查,初筛可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T)(GBT 18646确诊选用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cELISA)。猪“伪狂犬”血清和环境样采用荧光PCR检测。

④患病动物的确定

对于未免疫动物,血清学确诊为阳性的,判定为患病动物;若初筛诊断为阳性的、确诊诊断为阴性的,应在30天后重新采样检测,复检结果阳性的判定为患病动物,复检结果阴性的判定为健康动物。

2建设进度

1开展普查工作。对全县牛羊开展普查,发现关节肿大、无故死亡、流产等症状立即采样检测。对城口县晖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畜场全覆盖排查,血清和环境样进行检测。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生疑似动物重大疫情区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结合监测结果,形成分析评估报告。

3开展消毒灭源工作。采取临床检查和调查询问等方式,对发生疑似疫情区域的牛羊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的疫情普查和消毒灭源。

3、推进及管理措施

本项目建设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221202212月:做好结核、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疫情监测(检测)和排查城口县晖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畜场“伪狂犬”净化,督促各镇、街道乡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搞好消毒防范工作。

20224月:完成项目编制、申报与前期准备工作。

202212月:项目总结及验收。

    4、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1经济效益。通过对牛羊布病风险监测与监管工作的实施,“伪狂犬”疫病净化,将降低人和畜共患该病的风险,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通过对牛羊布的及时排查和种畜场“伪狂犬”疫病净化,对发生的疑似疫情及时扑灭,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切实有效提高我县动物疫病防控综合实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①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②结核、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疫情处置率100%③洪涝等自然灾害后紧急消毒率100%,灾后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动物疫情保持平稳;④病死及强制扑杀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123号)市级下达我县动物病净化资金44万元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1布病、“伪狂犬”测试剂20万元。

2人员防护物资、净化方案制定、安全风险评估等10万元。

3、“伪狂犬”净化企业建设按1:1投入补助10万元。

4、人员培训、本底调查等4万元。

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1布病、“伪狂犬”测试剂20万元。

2人员防护物资、净化方案制定、安全风险评估等10万元。

3、“伪狂犬”净化企业建设按1:1投入补助10万元。

4、人员培训、本底调查等4万元。

(四)所有支出据实核算。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委主任许衍同志任组长,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李顺林同志任副组长,贺青松王萍、张生勇、邓顺宣、白智轲、郭超凡、尹华山、杨虹、王娜、李发兰为成员。主要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审定、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督促项目实施、检查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成功。

(二)成立项目业务指导小组。业务指导小组由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李顺林同志任组长,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主任贺青松同志任副组长,王萍、张生勇、邓顺宣、白智轲、郭超凡、尹华山、杨虹、王娜、李发兰为成员,负责监测任务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制作监测报告和动物疫病监测季度分析评估,并对抗体监测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负责乡镇、街道兽医站考核,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审定、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督促项目实施、检查项目质量等工作,确保项目成功实施。

(三)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帐、专户、专档,实行专人管理。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农业,企业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导、业务及技术培训,检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接受其他委托检验。负责畜产品、水产品、饲料、药物质量监督检测负责种子质量检测负责植物营养诊断,农药质量与残留监测,产品鉴定与登记管理负责土壤、植株等常规分析化验负责上级单位安排的其他检测任务。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并组织实施;根据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开展动物疫情分析评估;负责动物疫病、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检测及溯源调查;负责动物免疫、诊断、监(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组织和储备;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根据国家、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参与草拟全县动物疫病免疫规划、计划、方案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实验室管理和指导工作。全中心现有职工12人,其中:高级畜牧师3人,高级兽医师1人,兽医师2,畜牧师1,助理畜牧(兽医)师3人及其它人员2人,技术力量较为雄厚。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不良资产。

(三)有无不良记录

项目实施单位无不良记录。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1、城口县畜禽养殖发展速度快,发展势头强劲,开展县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非常重要;

2、项目实施单位专业技术实力雄厚,积累了丰富的疫病防控经验,具备较强的技术推广与研发能力。能配备与规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和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承担项目建设。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城口县畜牧兽医科,隶属于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等工作;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其它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全科现有职工10人,其中:高级畜牧师1人,畜牧师2人,兽医师1个,助理畜牧(兽医)师3人及其它人员3人,技术力量较为雄厚。

参与:畜禽调运、屠宰监管,备案审批管理,防疫监督管理执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

城口县25镇街畜牧兽医站职能:依法实施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种畜禽管理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等公益性工作。

参与事项: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引导、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仔猪日常免疫工作、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采血和定点流行病学调查,规模养殖场自主免疫的监督协助疫情普查工作。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李顺林

53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

工委委员

项目管理


贺青松

42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项目申报、项目组织、参与


谢发均

32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

项目财务管理


3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

主任/级畜牧师

项目组织,参与


王 萍

47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高级畜牧师

项目实施


张生勇

57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高级畜牧师

项目实施


邓顺宣

46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畜牧师

项目实施


白智轲

53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高级兽医师

项目实施


郭超凡

26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助理畜牧师

项目实施


尹华山

42

畜牧兽医科

科长

项目实施


杨虹

48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兽医师

项目实施


王娜

29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助理畜牧师

项目实施


李发兰

28

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

助理畜牧师

项目实施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阳勇

51

畜牧中心

高级畜牧师

18002351389

评审组长

邓发平

57

检测中心

高级畜牧师

18002351057


杨虹

48

检测中心

兽医师

13983505512


刘兴玲

49

政策法规科

畜牧师

18166360239


沈娟

48

科教科


18166360152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2022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2022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2022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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