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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城口县病死畜禽收贮点冷冻库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日期:2021-11-11

规范处置病死畜禽,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有效防止随意丢弃和非法加工流入消费市场,确保“四大安全”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6155号)等文件要求,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实施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中,对配套库建设进行比选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口县病死畜禽收贮点冷冻库建设项目

实施时间:202111月—202112月底(具体时间以合同为签订为准)。

建设数量及规格:建设冷冻库4个,单个冷冻库体规格:长3.8米,宽3.1米,高2.2米。

建设地点城口县周溪乡、高观镇、巴山镇、庙坝镇。

最高限价: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大写:万元整),单个冷冻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材料运输与安装费用等,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各类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工程采用包干价,不支持预付款,项目完工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一次性拨付所有款项。

二、参选单位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经具备机电设备安装维修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质量技术要求

1.冻库容积:24-26

2.库内温度:10℃~-18℃可任意调节;

3.保温库板:高压发泡双面彩钢聚氨酯夹芯板,厚度≥100mm,密度40-45kg/m³,阻燃B1级,彩钢板裸板厚度不低于0.5mm。接缝采用密封胶处理。库板采用偏心钩链接

4.冷库门:库门品牌与库板一致,大小匹配。库门使用吊装滑门,门洞1.4米,高1.8。聚氨酯整体发泡标准冷库门,门厚≥100mm,有门封装置,密封性能良好

5.冷库门锁:采用专用冷库门锁,可从冷库内部开启,防止操作人员被误关在库内,发生安全事故

6.冷库配件设置:库内设置防潮、防爆照明灯附开关控制。冷库灯为防水防爆级

7.制冷机组:整装出厂,无需现场连接管路,电线等,(含冷凝器、压缩机、温控器等);压缩冷凝机组和蒸发器分体式设计冷凝器、压缩机功率不小于5P

8.制冷机组数量:1套,同品牌同型号制冷机组;

9.制冷压缩冷凝机组环境温度为45℃,蒸发温度在-10℃时,制冷量>3.6KW

10.压缩机:知名品牌,低噪音;

11.冷库风机:内螺纹铜管铝片式冷凝器,外转子轴流风机;

12.除霜方式:采用先进的电热化霜技术,化霜速度快,库温控制均匀。化霜水防冻结技术,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13.制冷配件:品牌电磁阀、过滤器,热过载继电器、温控器等

14.报警功能:机组内置自动化控制模块,提供多种报警功能,包含温度感应器故障报警,除霜感应器故障报警,辅助探头故障报警,库温异常自动报警,压力开关故障报警,程序错误报警

15.控制系统:故障自动切换运行、化霜切换运行等功能

16.库内配备一套最大可承重1000kg电动葫芦装置一套

17.质保按国家“三包”要求执行

18.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解决问题(节假日照常服务)。

四、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安装工作。

五、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小组将按照以下方法评选确定本次冷库建设的中标单位。

(一)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满足比选条件下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

(二)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三家及以上才能参与比选,否则不组织比选。

六、参选文件内容

(一)资质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文件须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单(含总价、单价及各单项明细),报价单盖单位鲜章

(四)比选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比选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七、比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地点: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动物卫生监督所一楼1-9室(原老档案局)

(二)递交方式:书面密封递交,接受快递方式。

(三)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111716点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接收人:赵老师 181663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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