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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06

高立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县级统筹,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关于出台养老服务建设对应规章政策。根据全市养老服务工作部署分两个阶段,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敬老院改造升级、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从今年开始重点工作是抓养老服务质量,包括2022年市级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结合实际印发了《城口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今年,市民政局已征求区县意见,即将出台《重庆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重庆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两个重要性的指导文件,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确定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范围、项目内容、支出标准、责任主体,我县也会结合本地实际印发相应的文件。

(二)关于对我县户籍80岁以上的老人出台高龄津贴制度。

目前我县针对90岁以上发放高龄津贴,分别是90-100岁发放100元/月高龄津贴,100岁以上500元/月高龄津贴。80岁-90岁高龄津贴发放,目前没有相关支撑性文件,但根据《重庆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也提到相关事项,我局通过核算全县80-90岁老人6000余人,按照50元/月发放高龄津贴,每年需增加财政支出360万元,我局也会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资金来源。

(三)关于积极推进“机构带中心进小区、家庭”的养老模式。根据全市“赛马比拼”工作要求,我局为发挥乡镇养老服务站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将全县35个养老服务站统一由机构(重庆大巴山禾润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一是由机构解决站点用人问题;二是解决相关制度问题;三是保障养老服务开展问题;四是由民政局根据《城口县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城民发〔2021〕134号)文件,解决资金问题,盘活养老服务站的基本运营,确保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四)关于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全县共有医养结合机构4家,分别是易和养老、康之舟养老、县中心敬老院和咸宜敬老院,其余24家敬老院由于场地受限无法开展相关医疗方面服务、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凭不具备医疗专业技术、敬老院所处地址看病治疗较方便等原因,暂未实行医养结合。此外,目前在建的第五、第六老年养护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在设计时已考虑内设医院,如果有条件将开展相关医疗服务。

二、关于强化保障支撑,夯实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基础

(一)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自2021年以来,我局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依托乡镇敬老院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对热水供应系统、老人房间标准化、公共洗浴间适老安全化进行升级改造,在承担基本养老服务职能、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强化拓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为社会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目前全县18 个敬老院已全部改造完成,顺利完成敬老院的转型,只要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特困人员,均实现应住尽住,收住其他失能人员120余人。

(二)关于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运营管理乡镇敬老院,聚焦重点人群提升农村兜底养老服务质量。根据市局相关要求,鼓励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目前我县引进两家养老服务机构(重庆大巴山禾润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城口县夕红养老服务中心),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品质化、专业化、便捷化服务,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目前全县26家公办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同时依托城口县中心敬老院建设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将全县失能特困人员进行集中照护,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失能人员的生活水平。

(三)关于将特困老人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22年,县民政局统一将发放到特困人员自理照料护理补贴50元/月收回,通过以打捆方式购买服务,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服务,包括问询助医、助检服务、助餐服务、如厕服务、助洁服务、按时服药、助行、住院照护等服务,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

(四)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目前,我县在建第五、第六老年养护中心投资项目共计3200万元,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申请到位中央资金2200万元,第八老年养护中心已报发改委申请,预计明年中央资金到位1300万元。

(五)关于加大对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及其他日常运营补贴。一是建设补贴,为加大我县养老事业发展,我局印发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方案,并争取市级奖补资金,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县两级相继给予易和养老、康之舟、小桥流水养老企业每张床位11000元的建设补贴。二是运营补贴,根据《城口县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每年由县民政局对各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分为优秀、良好、较好、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优秀、良好、较好给予运营补贴,提高养老服务积极性。

(六)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内部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根据《重庆市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整改率完成100%,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委牵头,前期已召集县民政局、县规资局、葛城街道、复兴街道进行商讨。一是新建小区,县住建委、县规资局在项目审批时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审批流程,县民政局作为指导;二是已建成小区,由县住建委进行规划,补建养老服务设施。

三、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关于夯实县乡两级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2021年9月我局报请县政府就敬老院安全生产专门出台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城府办发〔2021〕157号)文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方职责,从资金监管、从业人员监管、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加强敬老院安全,并由县民政每月定期对敬老院进行抽查、每个季度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近年来为加大对不同康养服务人才的培养力度,以适应康养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系列培训。根据《城口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城府办发〔2020〕70 号)和农村养老全覆盖工作要求,提高全县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提供培训机会,为下一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养老服务储备人才,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2021年县民政局与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对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120人次,并颁发结业证书。2022年根据养老服务发展需求,开展中级护理员培训80余人次,通过考试的人员与薪酬待遇挂钩,保证人才不外流。今年,县民政局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养老人员服务人员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农村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坚持以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平台开展“助医”行动,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健康体检评估、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提高农村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二是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开发性金融支持、养老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三是拓展养老服务进农村,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农村养老互助点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周凡

联系电话:153105092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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