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肖青宝代表:
您提出《关于乡村土葬占用农村好田好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编制殡葬专项规划,解决用地需求
我县已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纳入了“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乡镇公墓用地进行了政策保障。同时,县民政局编制了《城口县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建设,拟对东安镇建设公墓用地也进行调整,兜底保障群众埋葬用地需求,解决乱埋乱葬现象。
二、协调部门联动执法,开展乱埋乱葬整治
截止2023年4月底,县民政局联合县规资局、县林业局对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私建活人墓的行为进行整治,拆除“活人墓”40余座,恢复耕地、林地面积共计568.4平方米。下一步,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违规销售大墓石材企业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治理因建大墓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行为。
三、合理规划火葬区,提升土地利用率
城口县火化车间已开工建设,各乡镇结合辖区实际,尽量将符合条件的村(社)纳入火化区范围,降低因土葬占用农村好田好地的现象,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