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罗建富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农村殡葬用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净化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编制管理的建议
按照您的建议,我县已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纳入“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乡镇公墓用地进行了政策保障。同时,县民政局编制了《城口县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建设规划,在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公益性公墓,兜底保障群众埋葬用地需求,解决乱埋乱葬现象,目前正在报县规委会审核中。
二、关于出台规范政策文件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我县出台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用地管理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176号)等文件,明确了科学规划用地选址,规范建设管理 、强化用地保障,强化组织保障等文件进行规范,为各乡镇在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确保逝有所安,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
三、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的建议
(一)印制《读本》宣传。每年都制作了《民政政策宣传读本》,将殡葬相关政策作为重要内容选编到《读本》中,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
(二)重大节日宣传。以清明节传统节日为契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文明祭祀,逐步规范和改变殡葬祭祀行为,在春节、清明节、“七月半”(中元节)等祭祀活动中逐步改变“烧钱化纸”、放鞭炮烟花等传统旧习,提倡植树、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农村散坟集中“烧钱化纸”正在乡镇试点。2022年清明节祭祀期间,城区90%以上的群众在龙头山、新坟梁和王尔包公墓采用鲜花祭祀。
(三)改变传统习俗。逐步引导群众改变丧葬传统文化的不良陋习,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通知》(城民发〔2021〕119号),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将“支客士”“风水先生”、墓碑制造商等行为人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进一步规范不良行为。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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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