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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9-01

伍东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周溪乡更名为九重山镇或九重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原则

行政区划名称是行政区划管理的重要内容,行政区划命名更名,应严格遵从《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不以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文化遗产遗址、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专名。

二、更名程序

一是申请书,应专门说明命名更名有关情况,包含命名更名的理由和依据,命名更名相关的历史、文化、地理、民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结论等内容。二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包含命名更名对当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传承、群众生活、社会稳定、政府财政支出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及应对措施等内容。三是专家论证报告,应包含拟变更旧名称、拟使用新名称的含义来历沿革。四是拟以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的,还须提供该地理实体的全貌地形图;如恢复历史地名的,还须提供该历史地名所涵盖区域范围及其政府驻地的历史地图。

  三、对接情况

关于您提出《关于将周溪乡更名为九重山镇或九重镇的建议》,县民政与市民政局业务处室进行了多次对接,明确回复:一是现在行政区划名称可改可不改的尽量不要改,保持谨慎原则;二是《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不以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文化遗产遗址、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专名。鉴于乡镇更名应当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国务院备案。因此,此项工作操作难度大,短期内无法完成。下一步,将继续积极与市民政局保持沟通,一旦有丁点儿机会,都会争取市级支持此项更名工作。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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