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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9-01

高立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的建议

一是制定专项规划。2021年,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通知》(城民发〔2021〕126号),拟定了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及发展规划。包括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方案措施,逐级部署、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项目;以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农业农村服务等为重点,加大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服务对象、业务领域等方面的覆盖面和志愿服务参与度;细化培育扶持、发展质量、内部治理、服务开展等方面工作目标,落实相关部门、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责任,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二是搭建孵化平台。2020年已建成城口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立在县民政局),主要针对本土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和能力建设,助力本土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工机构的孵化,包括协助、指导本土有意愿成立社会组织的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并根据组织孵化阶段和实际情况进行跟踪式督查和指导服务,针对性提升组织发展能力。同时依托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指导,目前我县全县已建立24个乡镇(街道)社工站。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2022 年5月,城口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转发<重庆市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的通知》(城民发〔2022〕39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城民发〔2021〕120号)的文件,明确评估对象及要求、评估类别、评估内容及评估时间安排等内容。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评估工作,3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两家未达到评估条件,1家被评估为3A级社会组织。

四是补齐工作短板。自2016年以来,坚持通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项目观摩和合作,学习项目管理与执行方法,提升本土社工机构的专业服务水平,促进规范化发展。通过孵化培育,现有社区社会组织1726个,其中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148个(含3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乡镇(街道)管辖1578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3.7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7.5个社区社会组织。

二、关于“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充分发挥作用”的建议

一是出台人才激励机制。为深入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本土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持证率,近年来,县民政局举办了一系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公益培训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参训学员的学习效果和考试信心,为壮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奠定基础,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同时,为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村(社区)干部发放补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城委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对享受村(社区)干部补贴的人员实行职称补贴,对取得社会工作员资格的增发补贴100 元/人·月,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增发补贴150 元/人·月,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增发补贴为200元/人·月,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增发补贴 250 元/人·月。

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培训。为深入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本土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持证率,2022年5月26日至27日,县民政局举办了城口县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公益培训班,共计8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参训学员的学习效果和考试信心,壮大了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我县社会组织奠定发展基础。

三是搭建平台提升服务。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县级建立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站,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推进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构建养老助残、婚俗改革、殡葬改革、生态环保、法律宣传、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禁毒戒毒、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四是开展活动发挥效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服务等工作。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防灾减灾、社区康复,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提升社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针对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社区突出问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治安巡逻、商圈整治、垃圾分类、就业对接等活动。

五是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我局坚持以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推进社区文明创建。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楷模、文明家庭等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公序良俗,形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守望互助的良好社区氛围;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文化演出、非遗展示、民俗展演、文旅宣传、体育竞赛等活动,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在改革婚丧礼仪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引导作用和约束力,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

三、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指导。县民政局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带动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倡导“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通过小区自管会、乡贤参事会等组织形式,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等多方主体围绕公共服务、矛盾调解、建设发展等涉及社区公共利益、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定期组织开展议事协商、乡贤参事等活动进行协商解决,引导社区居民在参与社区社会组织活动过程中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委托开展居民调查等方式,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收集、反映居民诉求作用,拓展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2021年8月,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城民发〔2021〕112号)文件,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名称和性质、业务范围、加入条件及程序、成员权利及义务等,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宗旨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

三是加强检查监督。我局开展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等结合每年社会组织年检及日常抽查,对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整改规范15家社会组织,注销11家;我县两个行业协会商会推出减免收费举措,享受收费减免企业62家,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1.24万元。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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